各教研组及相关教师:
近年来,我校通过“以老带新,师徒结对,共同提高”的方式,广泛开展了“青蓝工程”建设,一大批青年教师在老教师的热心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脱颖而出,为进一步推动 “青蓝工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现我校拟评选一批“优秀师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师徒”:2007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履行“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
二、评选条件
1.建立师徒关系并认真履行结对协议三年以上(有书面合同或协议)。
2.师徒双方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学相长,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配合默契,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近五年,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比赛(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指导老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培养目标和计划,指导耐心认真,思想上引导、业务上帮助,做好传帮带,与青年教师切磋教学方法,解决教学难点,听青年教师课每学期达20节以上,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确立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思想,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能以身作则,严以律已,作风正派,无以教谋私行为。
4.青年教师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虚心好学,积极主动,尊重指导老师;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先进经验,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上课,听指导老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30节;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公开课),大胆发表个人的意见,敢于展示自己教学才能和水平;关心和爱护学生,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显著,班主任工作或所教学科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
教师个人提出申报并递交事迹材料。所申报的候选个人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通过民主程序评议出我校的“优秀师徒”。经评议通过后将推荐其中的特别优秀者参与常州市教育局“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评选。
四、评选要求
申报“优秀师徒”填写“优秀师徒”申报表(见附件),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师徒合在一起)、“师徒结对合同”复印件和师徒的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注明发表的时间和刊物) 、示范课、公开课证明的复印件,并于
课程与教学处
常州外国语学校“优秀师徒”申报表20121120814444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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