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组织机构……………………………………………………………………………………………5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5
(二)防火工作领导小组………………………………………………………………………………5
(三)安全保卫小组……………………………………………………………………………………5
二、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分工……………………………………………………………………………5
三、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常规…………………………………………………………………………6
四、师生安全须知………………………………………………………………………………………6
五、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7
(一)学校安全工作及预防制度………………………………………………………………………7
(二)安全保卫小组管理制度…………………………………………………………………………8
(三)安全检查制度……………………………………………………………………………………8
(四)学生安全员制度…………………………………………………………………………………9
(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六)防火制度………………………………………………………………………………………11
(七)防火值班巡逻制度……………………………………………………………………………11
(八)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1
(九)学校外事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11
(十)外教管理制度…………………………………………………………………………………12
(十一)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12
(十二)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13
(十三)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3
六、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3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4
(三)集会、上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14
(四)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15
(五)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15
(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5
(七)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措施………………………………………………………………………15
(八)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6
七、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16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16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6
(三)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17
(四)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7
(五)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管理使用制度…………………………………………17
(六)实验准备条例………………………………………………………………………………17
(七)实验室仪器使用及赔偿制度………………………………………………………………18
(八)仪器(药品)保管条例……………………………………………………………………18
(九)计算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18
(十)网络安全管理措施…………………………………………………………………………19
(十一)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19
(十二)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19
(十三)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20
(十四)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20
(十五)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20
八、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21
(一)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21
(二)现金管理制度………………………………………………………………………………21
(三)支票、发票管理制度………………………………………………………………………21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22
(五)财务管理制度………………………………………………………………………………22
(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23
(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3
(八)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3
(九)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条例……………………………………………………………………24
(十)饮水安全条例………………………………………………………………………………24
(十一)贵重物品管理规定………………………………………………………………………25
(十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25
(十三)礼堂、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25
(十四)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26
(十五)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26
(十六)电工安全管理制度………………………………………………………………………26
(十七)锅炉安全管理制度………………………………………………………………………26
(十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6
(十九)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27
(二十)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27
(二十一)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27
九、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职责…………………………………………………………………28
(一)主管校长职责………………………………………………………………………………28
(二)行政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28
(三)安全保卫处职责……………………………………………………………………………29
(四)政教处安全管理职责………………………………………………………………………29
(五)教学处安全管理职责………………………………………………………………………30
(六)总务处安全管理职责………………………………………………………………………30
(七)信息中心安全管理职责……………………………………………………………………31
(八)安全保卫小组管理职责……………………………………………………………………31
(九)值班人员职责………………………………………………………………………………32
(十)门卫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2
十、学生日常安全管理职责………………………………………………………………………33
(一)年级主任安全管理职责……………………………………………………………………33
(二)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33
(三)学生宿舍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34
(四)医务室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4
十一、教学方面安全管理职责……………………………………………………………………35
(一)教职工安全管理职责………………………………………………………………………35
(二)体育教师安全管理职责……………………………………………………………………35
(三)计算机教师安全管理职责…………………………………………………………………36
(四)电教室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6
(五)实验教师安全管理职责……………………………………………………………………37
(六)图书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7
(七)文印室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7
十二、后勤方面安全管理职责……………………………………………………………………37
(一)财务室人员安全管理职责…………………………………………………………………37
(二)会计职责……………………………………………………………………………………38
(三)出纳职责……………………………………………………………………………………38
(四)食堂负责人安全卫生管理职责……………………………………………………………39
(五)财产保管员安全管理职责…………………………………………………………………39
(六)电工岗位安全管理职责……………………………………………………………………40
(七)配电室岗位安全管理职责…………………………………………………………………40
(八)各楼值班人员安全管理职责:……………………………………………………………40
(九)学校住宿人员安全职责……………………………………………………………………40
(十)锅炉工安全管理职责………………………………………………………………………41
(十一)专职司机岗位安全职责…………………………………………………………………41
十三、学生安全协议书…………………………………………………………………………41
十四、宿舍安全公约……………………………………………………………………………42
十五、学校处置突发案件工作应急预案………………………………………………………43
十六、消防安全工作预案………………………………………………………………………44
十七、学生宿舍疏散预案………………………………………………………………………45
十八、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及应急措施…………………………………46
十九、下楼梯安全措施…………………………………………………………………………46
二十、防盗安全措施……………………………………………………………………………47
二十一、学校安全常识…………………………………………………………………………47
(一)校园防火安全……………………………………………………………………………47
(二)火场自救九诀……………………………………………………………………………48
(三)学生社会活动安全………………………………………………………………………48
(四)学校楼梯安全……………………………………………………………………………48
(五)交通安全…………………………………………………………………………………49
(六)安全防震…………………………………………………………………………………49
一、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分工:
(一)校长:
1、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负责本单位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主持制定、签订本单位内部安全责任制及处置各类安全紧急事故预案。
2、组织开展法制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
3、负责本单位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技术防范措施的制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4、负责加强法制安全教育,认真履行有关职责,为法制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证。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配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器材。
(二)书记:协助校长做好全校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制定、完善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检查保卫干部的工作。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调节、疏导内部人员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全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上访事件和恶性事件。认真落实《同“法论功”斗争长效机制》,做好校园“拒绝邪教”工作,防止“法论功”等邪教侵害校园。
(三)副校长:负责落实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如人防、技防、制度等);定期检查重点岗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与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五)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管、班主任:认真落实与学校签订的办公室、教室、与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内容及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
(六)重点安全岗位人员:(机房管理员,实验员,图书管理员,档案保管员,财会、财务人员,宿舍管理员等)认真落实与学校签订的岗位安全责任内容。
(七)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学校关于教职工安全责任的要求。
二、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常规
1、体育运动安全:既要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又要根据季节、场地内容安排,确保运动安全。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适时调整活动强度,遵守运动规则,杜绝哄闹现象,防止伤害事故。体育组要经常检查运动器材,保证安全。
2、交通安全:严禁骑车带人、骑车哄闹、高速行驶、快速溜坡、双手脱把、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校园内、不准骑车,不准围观哄闹,防止交通堵塞。自行车进入校门,应自动下车,按序放车,锁好车锁。
3、卫生劳动安全:不准玩耍卫生劳动工具。擦楼窗时不准哄闹,防止失手坠楼。参加所有社会公益劳动,均应周密组织,妥善安排,确保安全。
4、防火:严禁学生抽烟。学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不准玩弄、搬动防火器材。经常检查,加强防范,确保学校的防火安全。
5、防电:严禁使用金属棒、圆规等启动日光灯,保护室内外所有电器开关,发现盖板破损、电线裸露、电线落地等应立即报告总务处,不准乱动。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酒精炉、煤气炉、电褥子、电热杯等。理化生实验时,注意防电、防酸、防爆,保证学生安全。
6、防毒: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开水房应严格管理、保证安全。化学危险药品的储存、取用、实验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保证安全。
7、严禁课间、午休及放学后追逐哄闹。严禁自行攀高、坐窗台、爬护栏、抓篮球架等危险动作,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按时离校,准时回家。学生离校、教工下班前均要养成关窗、关灯、锁门等习惯。
9、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学生不得邀约外人来校,非本单位人员以及任何人携物离校,要接受门卫的查询和检查。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10、全体师生员工均应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三、师生安全须知
1、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上下楼梯一律靠右侧行走。横穿马路时要注意往来车辆,必须走人行横道。放学路上,不得勾肩搭背,追逐打闹。
2、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步行。校园内不得骑车。
3、放学时,必须有秩序的走出教室、校门,不得拥挤、奔跑,更不许哄闹滋事,放学后,除值日生、住宿生外全部离校回家,不得在校内、回家途中逗留、玩耍。
4、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不得从事损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和游戏,不得追逐打闹;体育锻练(含上课、活动、比赛等)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器械活动做好保护工作;投掷活动要注意安全。学生不熟悉的器械活动、投掷活动一律不允许进行。
5、加强教室、办公室、宿舍和仪器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盗、防火;宿舍熄灯后不准打电筒看书,严禁晚上点蜡烛、点蚊香、玩火柴和打火机;严禁携带数额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入校园,教室、宿舍要按时关窗、锁门和切断电源。
6、师生员工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学生在晚自习和上课期间不得自由进入宿舍。个人物品和现金应加强保管。禁止留宿非住宿人员。
7、集合上操和散会时必须听从统一指挥,按指定路线和楼门依次进、退场,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奔跑、拥挤防止踩踏及它伤害事故发生。
8、加强门卫管理。学生进、出校门必须服从管理,上课时和课间在校学生一律不得出校。有特殊情况需出校者必须持有主任或宿管办签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出门证》;严禁在传达室、校门口滞留、哄闹、滋事等。
9、校外人员有事进入校园,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由门卫与被访人电话联系,经部门负责人或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10、严禁学生家长、亲属等给学生送食品,必须送的其他物品由学生家长、亲属写好领物人所在班级或宿舍以及物品及数量后将物品存放在传达室,后经门卫电话通知领物人到传达室领取。
四、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财产(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积极防范、自救互救、保障安全、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工作证、学生证或胸卡(或着装校服)。未持有规定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2、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栏杆、大门,或将物资投掷围墙内外。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偷窃、流氓、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3、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或校门口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4、在校园内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如: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检查携带物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危险物品管理、车辆管理等。
5、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严禁张贴、散发违法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墙壁、门窗及宣传栏内乱写乱画,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违者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7、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8、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各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学校有关部门、教师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水电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任何人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水电器材等安全设施。
10、校内会团体、组织(非社性)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11、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必须经学校批准。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集会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12、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巡逻值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大胆处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校长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13、值班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在校内捡到物者应将拾到物品及时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安全保卫组管理制度
1、安全保卫组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3、认真注视监控系统屏幕、无线报警系统,若发生报警时,必须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查看处理。
4、无线报警系统的设防时间为每天晚11:00至早上5:30。不得随意改变设防时间。
5、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实施进出校门的物品检查登记。在上课期间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相关证件。
7、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要主动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拨打“110”,确保校园稳定。
8、遵守保密制度,未经保卫处批准,任何人或部门不得随意调看监控录像和动用、察看学校设施。
(三)学生安全员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门卫、安全值班人员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相关安全职责。
2、学校门卫、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并以主人翁态度,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3、班主任每周要检查和了解本班学生情况,适时进行安全教育。
4、全校师生课间及课后要注意巡视。发现校内有可疑人员和异常现象,特别是有外面人员来校滋扰、闹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敢于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班主任要特别要提醒同学在教室内不要存放钱和贵重物品。不在教室上课和放学离校前,要关好窗户,锁好教室门,切断电源。
6、以年级为单位的常规检查组小组,在进行常规检查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拨打“110”,
7、晚自习值班人员在每天晚自习后对本班的安全隐患以及教室的门窗关闭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值班领导,并进行详细记录。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委、区教委关于学校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组,设组长、组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 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处室、年级、班级逐级管理分层责负,处室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负责辖区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与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火灾发生时的安全疏散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五条 学校基建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作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六条 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保卫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建立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八条 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九条 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第四章 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 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经营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8、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 主管领导防火责任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十三条 保卫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校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校领导汇报,提出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第十四条 各部门主管消防工作领导防火责任制
1、接受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布置的消防任务,结合本部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细则,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有记录,发现隐患,协同保卫部门及时解决。
4、负责对本部门的教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5、组织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的演练。如发生火险,积极组织抢险,并及时通知学校保卫部门。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 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防火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指示精神及规定。
2、在党支部领导下建立三人以上的安全消防小组和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宣传和督促检查。
3、消防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保养方法,注意经常学习消防业务常识,参加消防业务讲座。
4、单位根据条件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例如:消火栓、灭火器等,放在固定地点,不准挪做他用。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保养,防止损坏。
5、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及煤气管道总闸等均属重点防火部位。对重点防火部位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宣传教育,经常检查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火情应及时报警,尽力扑救,并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处理善后。(火警119)。
(六)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为适时发现险情,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
1、每日夜巡值班人员,要认真对各部位、消防设施进行巡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扑救。
3、值班人员要对消防器材进行必要的维护,发现有人损坏消防器材的要坚决制止,并将行为人送有关部门处理。
4、值班巡逻人员,有权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本校的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5、本校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值班人员的工作。
6、值班巡逻人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自觉培养良好的责任心,提高安全防火的责任感。
(七)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礼堂、报告厅、餐厅、会议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6、使用公共活动场所,必须注意爱护公共场所内的设施、设备。
(八)学校外事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制度
1、凡是外事活动及大型活动前,应及时将活动情况如名称、范围、人数、内容、时间、安全措施等情况,做好安全预案,向上级进行汇报,并做好备案记录。
2、接待外事活动及大型活动人员,由学校主管领导对其进行法制、保密教育及处置突发事件教育。
3、活动过程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和处理好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有效解决办法。
4、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向上一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做好记录。
(九)外教管理制度
根据外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1、为了加强对外教的管理,学校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全面负责。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保卫干部及保卫组人员负责保卫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生活保障,教学处主任负责教学工作的安排。
2、学校管理部门与当地外办密切配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在外教的管理工作中应加强与地方外办、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外教来校任教一学期以上,必须与学校签定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受聘方被聘任的起止日期,每周授课时数,应享受的待遇,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不得干预我国内部事务,对受聘方在华期间的要求及受聘方违反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等。学校应严格按合同管理。
4、外教工作的领导,应向外教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校纪、校规,以及应当尊重的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5、发生外教在政治上对我有意进行攻击或提出挑衅性的政治问题时,应正面阐述我观点,予以驳斥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处理。学校应尊重外教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6、外教教学业务的日常管理
1)配备一位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教的合作教师,协助外教开展教学,并协助学校做好外教的工作。
2)审定外教教学计划和教材的使用,思想政治内容上应严格审定。
3)建立对外教的听课制度,对其教学态度和效果,要定期检查,并按国家外专局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评估,提高聘用效益。
7、鼓励有关师生与外教多接触,交朋友,主动关心和解决外教在教学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要求中国师生与外教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研究工作。
8、外教不经学校同意,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工作。
9、外教在应聘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做涉及我国政治思想、社会状况、经济及科技秘密、特殊的生物资源以及违反我国规定的调查。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3、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4、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5、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一)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
8、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自己处理不了的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宣传,监督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二)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等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人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送往医院,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三)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室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教委批准,并由区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区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教委、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不要将大额现金存放在个人身上。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允许佩戴手饰、手机、小灵通,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饭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马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集会、上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应以班为单位,按指定座位就座,班主任要认真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
5、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五)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携带较多现金,以免丢失。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允许佩戴金银首饰、手机、小灵通等贵重物品,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住宿学生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管教师应对宿舍楼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领导。
3、上课、上晚自习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严格出入制度。
4、学生进入宿舍楼,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七)学生宿舍安全防范措施
1、在校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规定。
(1)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和住宿生进出宿舍的规定,按时归宿。
(2)禁止招引非住宿生和校外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准留宿他人。
(3)禁止乱串宿舍。不私自动用、抄拿别人的东西。
(4)注意防火、防盗、防电,不准使用蜡烛,不准私自用电。严禁将手机及贵重物品带入学校,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门,不准随意换锁,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6)严禁吸烟、喝酒、私藏刀具及危险品。
2、宿管人员要建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住宿生安全规定,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3、定期检查用电设备、消防器材及其它安全隐患。
4、熟练掌握紧急情况处置常识(地震、火灾等)。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5、每学期组织两次疏散演习,让学生熟悉疏散路线。
6、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患于未然。
7、遇到紧急情况,宿管人员要高度负责,冷静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八)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险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六、学校教务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各班应指定专人保管教室门的钥匙,室内无人时要随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防火责任制
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化学药品的操作使用。
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各类药品的用量,存放药量。一般以一次使用为限,不得超过限量。
3、使用药品人员要严格手续,做到及时登记、造册,用量清楚。
4、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测量室内温度,并保证温度在安全范围内。室内通风要良好。
5、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准随便乱拉电线,如需临时用电,请电工按规定安装,用后立即拆除。
6、严格控制使用电加热器,并设专人负责使用、管理,用后要立即断电。
7、工作完毕要做到先拉电闸、后锁门。停电时,也要及时拉电闸。
8、实验室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常识。
(四)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
(五)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管理使用制度
1、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并要经过专门的技术训练方可担任。
2、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物品要分室存放,要根据物品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气设备。
3、库存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房屋,要安装防盗门,要实行双人两锁制,严格登记清退手续。
4、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以及使用过的剧毒废液必须销毁的要经过上级批准,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统一销毁。
5、购买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要有专人负责,购买时要慎重,购回要认真向保管人员交清物品种类、数量,严格验收手续。
6、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需要转移时,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行动。
(六)实验准备条例
1、实验前任课教师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日交实验室,学生分组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室,否则实验室不予准备器材。
2、实验室准备的仪器应附件齐备,性能完好,要保证实验顺利成功。
3、任课教师上课前要验收仪器并实验,实验成功后,放在指定位置待用。
4、任课教师实验教学完成后应通知实验室,将仪器药品、标本模型、挂图等回收入库。如仪器有损坏应及时登记,并通知实验室检修。
5、学生实验仪器、药品等应按组放置,放置应整齐、美观、划一。任课教师验收后,由教师负责仪器、药品的使用和保护。
6、学生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依原样放置好仪器、药品,并清理实验室。通知实验室回收仪器,如有损坏,应按赔偿制度处理。
7、课外活动及毕业考试复习的实验准备与正课相同。
(七)实验室仪器使用及赔偿制度
1、教师使用仪器设备应在使用前向实验室提出。
2、教师在使用前应对提供的仪器、药品、器材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浓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实验室联系、解决。
3、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或通知实验室收回。
4、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自行取用仪器、药品、器材。
5、因教学实验损坏仪器、原则免予赔偿,但须登记报损。
6、凡属违章操作、实验失误等损坏仪器、设备,分别酌情赔偿,并登记报损。
7、凡属故意损坏或随意玩弄仪器设备而损坏者,应加倍赔偿,并登记报损;对学生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者应给予适当行政处分。
8、实验室对赔偿收入,要上交财务部门入帐,并给本人开具收款收据。
(八)仪器(药品)保管条例
1、仪器室、药品室要专室专用,教学仪器模型标本与药品、试剂必须分室存放。要专人管理。不得堆放公、私杂物。
2、仪器室、药品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按照仪器、药品、试剂、模型、标本、挂图的存放要求,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做到规范化、科学化。
3、凡能放入仪器(药品)柜存放的仪器,实验材料必须入柜。因特殊原因不能入柜的应妥善存放。
4、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防火、防盗,保管好国家财产。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
6、未办借用手续,未经主管实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把仪器(药品)、室内的物品拿出室外。
7、各仪器室,药品室应悬挂仪器、药品存放位置的平面图。
(九)计算机房和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和多媒体教室的工作人员对安全使用室内设备负责。
2、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室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方法,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救初级火灾。
3、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管好消防器材,做到定点定人,离开前,室内不工作的电器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机房电源开关由值班教师掌管,上课学生不得乱动。下课时管理人员必须对每台机器进行全面检查,全部设备完好才能让学生离开教室。
5、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室各房间的钥匙由管理人员持有,不得转借他人,做到专人保管,责任到人。下班前应检查各门是否锁好;持钥匙者对该计算机室的安全负有责任。
6、有学生上课时,必须开启前后2个疏散通道。
7、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私拉电线,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如发现有漏电、短路、异味等现象,及时报告电工检修。
9、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
10、禁止私自将非本校人员带入室内。
11、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室要配备“三铁一器”和2具(二氧化碳)灭火器。
(十)网络安全管理措施
1、校园网络是学校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定期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系统进行维护,按照学校的要求配置所需软件,使整个系统正常运转,并不断开发校园网络的使用功能。
2、本着为教学服务的原则,上网查询应以教育教学内容为限。禁止浏览网上的反动和黄色网站,不得进入网上聊天室等娱乐网站。
3、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制度,校园网络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软件。不得使用互联网下载、传播各种诽谤、侮辱、造谣、色情等不良信息。禁止制作、转录、播放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4、上机进行操作时如发生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应及时与网络管理员进行联系,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5、网络工作站上网操作时,不得随意将与本网络系统无关的文件存入服务器硬盘中,不得擅自将自己的软盘在网络工作站使用(除特批工作用盘外)。
6、主控机房是学校校园网络的中心控制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十一)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二)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室公用微机为本室人员和教师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十三)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十四)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十五)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会计员、出纳员要密切配合,互相监督检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现金要放入保险柜内,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现金。
3、财会人员到银行存取大宗现金,必须二人以上同行。当日领取用完的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当日送回银行保存。取送巨款要用专车,确保取送款的沿途安全。
4、加强支票和财务章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空白支票外出,防止丢失和被盗,对外来支票要认真审查,以防受骗,晚间及节假日支票与财务章要分开存放。
5、财务人员下班后需关窗、锁门、将保险柜钥匙带走,并打乱号码锁。
6、财会室要安装防盗门,窗户要有防护网,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节假日门要加封,保险柜要随时开着报警器。
7、不允许校外人员进入财务室。
8、如发生财务室被盗等情况,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
9、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
10、财务人员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二)现金管理制度
1、设置专职出纳人员管理现金出纳工作。
2、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合理使用现金。
3、严格遵守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的现金除核定数库存限额以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
4、不得随意坐支现金。每日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能直接支用。
5、按照规定的手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收入现金必须开给交款人正式收据;并在收款的原始凭证下加盖“现金收讫”戳记,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支付现金时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有审核、验收及经手人签章的审批手续方能办理,要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6、及时办理现金收支的收支处理。设立现金日记帐,出纳人员应每天核对现金库存,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并登记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款相符。
7、严格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人员要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监督现金的合理使用,更换出纳人员时,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8、大综款项的存取必须配备专车,以保证安全。
(三)支票、发票管理制度
1、购买支票后,按本编号并登记,用时注明启用时间
2、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
3、银钱收据和统一收费收据,按规定到财政局购买,购买后按发票号顺序编号并登记。
4、严格发票使用和注销制度,领用时要登记时间、用途,使用完要在登记本上注销。
5、使用完的发票要按编号顺序保存,收费收据要结出每本的收费金额,写在封底,以备下次购买时供财政局审核。
6、作废的发票要盖“作废”章,并同存根一同保存。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设置专职出纳人员管理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2、遵守各项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3、不得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5、通过银行办理的各项收付业务,都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手续填制或取得各种银行结算凭证,作为收付款项的书面证明。
6、严格支票的管理,建立支票的领用和注销制度,领用支票时要填写领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金额,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出纳人员登记后方能发给。
7、支票使用后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须经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审核签章,出纳员加盖“银行付讫”戳记后才能据此填制付款记帐凭证,进行银行核算,注销原支票领用登记。
8、银行收款业务要开据正式发票,并加盖“银行收讫”戳记,填制收款记帐凭证,进行银行收款核算。
9、出纳人员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付业务,并结出当日存款余额,月度终了,银行存日记帐做帐面记录应与银行对帐单逐笔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会计人员登记并掌握银行存款总帐,每月总帐与银行日记帐核对。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财经政策、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受理。
2.财会人员要严格掌握各项收费标准,对任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支出标准或扩大支出范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和取送款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坐支,不私自挪用现金。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教职工领用支票要经有关领导批准。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5.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各种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方法,传递程序做到规范、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帐目日清月结,做到帐帐相符。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6.财务专用章和签发支票用的名章由二位出纳员分别保管。不得在支票上提前盖章。统一收费发票不准提前盖章。
7.财务支出要由经手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执行。购买物品要有经手人签字、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才能报销。
8.使用支票的教职员工自领取支票之日起,一周内要到会计室报帐,如过期不报帐,出纳人员要把不按期报帐的教职员工列出名单,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处理。
9.会计每月或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并上交财务报表,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10. 贯彻税务政策,照章交纳各种税务。
(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笛,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八)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
1)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定期对全体炊管人员进行体检,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食品容器、冷冻、冷藏等必须生熟分开,并做到生熟有明显标记。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3)食堂所用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且手续齐全,索取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备案。严禁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保存好有关进货单等台帐资料,以备有关部门调查。
4)食堂饭菜生熟分开,在冷藏条件下只准保留24小时,再次食用必须严格加热消毒。
5)饭菜样品需在保险柜内留存24小时备查。
6)定期用“84消毒液”对操作工具、操作台面及环境进行消毒。
7)厨师品尝味道要有专用的工具,品尝后要废弃,不准用炒菜勺取食物品尝后又倒回去。
8)食品加热要彻底,防止里生外熟。
9)半成品加工要严格按计划制作,不得积压。
10)主副食品的存放不能直接触地。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11)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2、炊事机械卫生:
1)各种炊事机械有专人管理,用后及时拆开擦洗干净,做到各部位清洁无污迹,无异味,使用专用盖布防尘。
2)不准在和面机里发面。
3)冰柜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开,每周清洁消毒内部一次,保证冰柜内部无异味。
4)刀具等保持无锈迹,无污迹,洁净见本色,用后及时置于刀箱内部。
5)切菜墩、板、灶台用后及时清洗净。菜墩、板用后及时用开水煮沸消毒。
3、个人卫生:
1)全体炊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证者不得进入操作间,不准上岗。
2)操作前、便后、擦鼻涕后一定要洗手。
3)经常理发、洗澡、洗头、修剪指甲、不佩戴戒指、项链、耳环等饰物。
4)不得赤膊赤足。
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咳嗽或打喷嚏时不准面对食物,应及时用手帕遮住口鼻。
6)售饭时不得用手指触及食物,或食具触及口唇的部分。应用夹子夹取食物,不可用手。
7)虚心接受卫生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更衣室及宿舍卫生。
(九)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条例
1、要防止他人搞破坏,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有义务阻止他人进入操作间和库房。
2、5月初-10月底,绝对不允许吃隔夜饭菜.
3、预防为主,疑情必报,购物索证,努力把食物中毒的可能性降为零。
4、对食堂所辖区域及所有设施,按适当浓度(1:50配消毒液),每日消毒一次。
5、对炊具、菜墩、板、刀具、生熟食盆等每日用沸水煮沸消毒一次。严防病从口入,严把消毒关。
6、定期请防疫站有关科室采样化验。
(十)饮水安全条例
1、由专人负责,每日巡视两次以上,确保正常供水。
2、保证饮水设备卫生,每学期取水样送卫生防疫站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开水茶炉按时供水,在供水时间内茶炉必须是开水。
4、茶炉房无人时必须锁好门,以防事故发生。
5、根据情况定期对茶炉进行清洗,除碱,使之正常供水。
(十一)贵重物品管理规定
1、凡属购买或调入贵重器材、物品和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帐目,由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借用交接手续。
2、贵重器材、物品和设备,每年要全面清查一至二次,遇有严重损坏、报废应有经手人的书面说明,经领导批准签字,凭以消帐。
3、凡借用物品者要屡行手续,经保管员的同意方可借用,并按时归还,如有损坏、丢失要赔偿。
4、凡属贵重物品要集中统一保管,加固门窗,装好保险锁等技术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各处室、年级必须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用火、用电检查,并把此工作列入部门工作日程,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总务处要督促电工定期对学校各电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
3、不准私接电源,不得乱拉电线,因工作需要拉设临时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用完拆除。
4、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酒精炉、煤气炉、电褥子等。
5、不准随意安装不符合标准的保险丝。
6、不得使用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电器。
7、下班时要切断电源,检查安全情况。
8、学生不得私自使用电源及电器等设备。
9、宿舍内不得点蜡烛看书。
10、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
11、各部门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按期进行整改。
12、 掉闸时,应先查故障,然后再合闸。使用中着火、冒烟、有糊味时,应立即拉闸、拔插销,再做其它处理。发现隐患(如漏电、断线等)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检修。非专业人员,不能随便拆改、修理设备。
13、遇有人员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就地抢救,并报告学校。
14、用火要有专人负责,明火使用者对用火负有防火安全的责任,要掌握防火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用火制度。
15、 用火设备,必须设在安全地点和位置,与可燃性物质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坚持火在人在,人离火灭的用火原则。对用火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十三)礼堂、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1、礼堂、报告厅是师生重要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活动时大门要畅通,人离时要关窗锁门。
2、礼堂、报告厅的使用实行领导批准制,闲人禁止入内,平时一律封闭。
3、礼堂、报告厅内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测,保证性能良好,功能完善,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电源布置合理、规范,活动时非正式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非活动期间注意切断电源。
5、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注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十五)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2、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十六)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十七)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5、锅炉房应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九)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外单位个人的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场地,严禁乱停乱放。
3、自行车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要求推车步行。校内严禁骑车。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二十)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保证师生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外单位或个人的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机动车进入校园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禁止鸣笛,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3、单位内部机动车进出学校要注意安全,按指定地点存放。
4、经允许进出学校的机动车,要慢速行驶,不得进入教学区。
5、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要由学校保卫处建立登记卡,统一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6、驾驶员应及时将机动车的车门锁好,钱包及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7、因运送物品、施工、绿化等原因,需要进校的机动车应事先联系安排好,经传达室工作人员与有关处室联系,并由处室人员引导方可进校。
(二十一)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
2、主管部门应对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3、必须居住在经营部内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主管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八、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职责
(一)主管校长职责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落实。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加强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师生交通安全教育。
4、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的校舍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均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安全规定。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特别是在雨季来临之际、寒暑假期间,要组织专人对学校教学用房进行安全检查。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清除。学校教室、实验室、阶梯教室、图书室、阅览室、走廊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完备。门厅、走廊、楼梯等安全通道,不得存放障碍物,并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记。
6、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和校内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7、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和运动员训练,体育教师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的安全。
8、加强实验教学和危险药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要有教师指导,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9、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加强门卫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做好专用室的防盗工作,包括财务室、电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主控室等。加强巡逻制度,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事件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10、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监督、排查学校周边情况,及时消除有碍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
1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
1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校长。
(二)行政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制定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工作管理。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并有值班纪录。每逢节假日或敏感期间,应提前5天将值班表上报区教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安全保卫科。
2、及时发现、调节、疏导内部人员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全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上访事件和恶性事件。认真落实《同“法论功”斗争长效机制》,做好校园“拒绝邪教”工作,防止“法论功”等邪教侵害校园。
3、要定期对教师中有汽车、摩托车驾驶执照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校公用车辆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养。
4、教师宿舍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酒精炉、煤气炉、电褥子等;不准留宿外来人员过夜。
5、校园内发生各类事故,要在1小时内上报教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安全保卫科。
6、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三)安全保卫处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2、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部门的各项安全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定期检查重点岗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与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5、负责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对就餐学生的管理。防止出现拥挤和踩踏问题的发生,维护好就餐秩序。
6、健全警校联防制度,实行校园巡视制度。严格对校外人员闯入校园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工作。
8、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9、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组织教职工进行消防培训。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疏散演习。
10、每学期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和进行自查,并建立检查纪录。
1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四)政教处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学生管理。严禁学生吸烟、喝酒、勾引社会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害师生安全的物品进入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学生到校、放学和在课间休息时须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监督管理。
3、学校组织的集会、看电影等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开启疏散通道。在活动开始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离校活动应在学生家长同意的前提下报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告中需写明安全措施。外出活动必须严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医护人员,防止事故发生。
4、充分发挥法制校长的作用,定期开展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重点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安全自救、自护能力,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5、坚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6、加强对学生消防知识的教育,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灭火活动。
7、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9、学生在校生病,需及时地给与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防止因耽误救治而发生问题。学生因各种原因离校,要有正常的手续,并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
10、负责检查落实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内容。
(五)教学处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检查落实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内容。
2、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存放、领取、试验均需严格按操作规程办理。上试验课时,实验课前、课后均不得指派学生搬拿试验用品。自试验物品摆至教室始,教师需到位看管。上课时要随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督。剧毒、易燃物品的存放,要按重点部位的要求,安装三铁一器,双人保管,领取使用严格按规定采取登记收回制度。
3、严格图书馆的安全管理。室内严禁吸烟,书架要安全牢固,与照明灯保持安全距离。禁止使用白炽灯和私拉乱接电线。做到人走断电锁门,保持门窗完好无损。
4、检查、监督体育教师,对各类教学设施、体育器材做到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并定期维护,消除隐患。在上体育课和组织课外活动时,要带领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学生的活动必须在教师的监护之下进行。
5、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六)总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检查落实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内容。
2、财务室需安装防盗门、窗、防入侵报警器,财务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存取款必须二人以上同行,派车接送。财务人员下班后需关窗、锁门、将保险柜钥匙带走,并打乱号码锁。
3、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
4、学校的食堂应证照齐全,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每年按规定体检一次。上班需戴工作帽,穿工作服,讲究卫生,规范操作,防止疾病。食堂饭菜生熟分开,在冷藏条件下只准保留24小时,再次食用必须严格加热消毒。
5、食堂所用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且手续齐全。饭菜样品需在保险柜内留存24小时备查。
6、严格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买的燃气用具。燃气用品要符合标准,在使用前做好安全检查,软管穿墙使用时需加硬质套管保护软管。
7、凡是用火部位,要制定用火制度,明确责任,确立责任人,配备灭火器,做好防火预案并定期演练。
8、要做到对用电设施开学前、使用前、使用后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定用电的管理制度,禁止私搭乱接电源电线,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定时进行房屋检查,确定的危险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出租房屋需有正当的报批手续,并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对房屋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出租房屋搞违法活动,或有危害学生及影响教育教学商业行为。
10、对校园内枯树死枝、墙皮、顶棚、井盖、护栏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设施要定期检查。校内装修要遵守“安全第一”原则,做到防滑、防火、防化学污染。保证校园内防火设施有效,安全通道畅通。凡有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11、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信息中心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设备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2、对安全使用室内设备负责。
3、每日下班前,室内不工作的电器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制度,校园网络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软件。不得使用互联网下载、传播各种诽谤、侮辱、造谣、色情等不良信息。禁止制作、转录、播放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6、严禁私拉电线,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如发现有漏电、短路、异味等现象,及时报告电工检修。
7、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
8、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9、禁止私自将非本校人员带入室内。
10、有学生上课时,必须开启前后2个疏散通道。
11、定期检查礼堂、报告厅、等会议场所的电器、照明、防火器材等设备。
12、对各种会议场所,在使用前要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使用后对电器、照明、火灾隐患等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13、在使用各种会议场所时,必须开启所有的疏散通道。
(八)安全保卫小组工作职责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安全。安全保卫人员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履行安全员职责,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负责安全保卫及防范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如人防、技防、制度等)。
2、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对学校内部各个部位进行巡视。可进行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时间上可分为定期检查、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检查、平时检查和随时抽查等。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处室,采取必要整顿措施。
3、每学期对学校进行三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节假日前夕也要进行检查。
4、实行校园巡视制度。严格对校外人员闯入校园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学校规定的到校、放学时间,门卫需按时开门。静校后应关闭校门,开启防控系统,并巡视校园,确保安全。
6、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值班人员要按“四防”要求,勤巡视,勤检查,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
8、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
9、严格执行会客制度。节假日期间原则上谢绝来客来访,如需拜访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放行。
10、为保证师生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外单位机动车一般情况禁止入校,凡非需要进校,必须经门卫人员与有关处、室联系,有处室人员引导,方可进校。
11、加强对学生消防知识的教育。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发生火警应及时报警,尽力扑救,并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处理善后。
12、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13、加强对就餐学生的管理。防止出现拥挤和踩踏问题的发生,维护好就餐秩序。
14、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15、每学期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和进行自查,并建立检查纪录。
16、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九)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有事不能到班要事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人员代替。
2、值班人员要按“四防”要求,勤巡视,勤检查,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
3、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汇报,发现犯罪分子要智取并及时报告,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
4、严格执行会客制度。节假日期间原则上谢绝来客来访,如需拜访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放行。
5、值班人员无权留宿外单位人员。
6、值班人员要由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担任。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有关领导和单位的地址和电话,如派出所69242256、区教委政保科69268633、火警119、匪警110的电话,发生情况及时汇报。
(十)门卫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要注意文明礼貌,使用好文明用语。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要注意克制忍让。
2、对来访者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3、在上课期间,对出入校门的学生,要验收班主任的批条,并纪录存档。
4、禁止推销人员进入校园,如有哪个部门领导约见,要先请示部门领导,经核实后可放行。
5、夜间值班人员,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不准利用学校电话进行私人聊天。
6、值班室禁止校外闲杂人员入内。
7、禁止在室内吸烟。
8、不得私自带他人在校内留宿。非校内人员在校内住宿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9、负责门前三保。
10、维护好门前的交通秩序。
11、门卫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做到按时交接班、交接情况。
12、按时锁门、开门,每日设防。
13、加强值班巡逻,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况,有无可疑人员进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110,并及时向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
九、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一)年级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年级主任负责该年级安全教育,组织、领导和检查工作。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带领全年级师生为创建安定稳定的良好环境而努力工作。
2、年级主任要协助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教育,解决学生关心的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3、年级主任负责组织年级师生检查本年级各班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妥善地处理好该年级出现的矛盾,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一些比较普遍的或较严重的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4、年级主任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应及时地予以批评教育。
5、学校组织的集会、看电影等大型活动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集体活动年级主任应到现场参与组织。
6、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在学生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制订切实可靠的安全预案,报政教处,政教处报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告中需写明安全措施,待审批后方能行动。外出活动必须严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医护人员,防止事故发生。
7、年级主任应经常检查该年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疏散演习。
9、一旦发生事故,年级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地做好处置工作, 并及时通知家长、向学校领导汇报。
10、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教室和办公室的门窗、切断电源。
11、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学生管理。严禁学生吸烟、喝酒、勾引社会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害师生安全的物品进入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学生到校、放学和在课间休息时需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监督管理。
3、学校组织的集会、看电影等大型活动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集体活动班主任应到现场参与组织。
4、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在学生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制订切实可靠的安全预案,报政教处,政教处报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告中需写明安全措施,待审批后方能行动。外出活动必须严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定期开展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重点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安全自救、自护能力,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生疏散演习。
7、坚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养成教育,培养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行为习惯。
8、加强对学生消防知识的教育,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灭火活动。
9、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教育好学生。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10、要重视和监督安全委员的工作,保证每天放学后对班内安全的检查,加强安全防范。
11、不允许学生动用教室电器开关,发现教室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12、要特别注意上下楼梯的安全。不允许学生在楼内及校园内追跑打闹。
13、学生要团结友爱,不准打架、骂人,以免造成不应有的人身安全事故。
14、学生打扫卫生时,不允许学生擦洗靠外窗户,窗扇推拉不动时,不要硬推硬拉,要报告学校,请有关人员修理。
15、要教育学生禁止将数额较多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带入学校。教室或宿舍内无人时要随时锁好门关好窗。
16、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教室和办公室的门窗、切断电源。
17、学生在校生病,需及时地给与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防止因耽误救治而发生问题。学生因各种原因离校,要有正常的手续,并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
18、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地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学生宿舍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宿管人员要建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住宿生安全规定,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2、定期检查用电设备、消防器材及其它安全隐患。
3、熟练掌握紧急情况处置常识(地震、火灾等)。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4、制定疏散方案,每学期组织一次疏散演习,让学生熟悉疏散路线。
5、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患于未然。
6、遇到紧急情况,宿管人员要高度负责,冷静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7、严格执行住宿生请、销假制度和进出宿舍的规定,按时归宿。
8、禁止学生招引非住宿生和校外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准留宿他人。
9、禁止学生乱串宿舍。不私自动用、抄拿别人的东西。
10、要经常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电,不准使用蜡烛,不准私自用电。严禁将手机及贵重物品带入学校,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11、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门,不准随意换锁,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12、严禁学生吸烟、喝酒、私藏刀具及危险品。
13、宿管人员24小时值班,定时巡查,建立值班巡查、来访人员登记日志。
(四)医务室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根据季节变换的特点,认真做好各类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工作。
2、按照上级的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好每年学生的体检工作。
3、学生在校生病,需及时地给与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防止因耽误救治而发生问题,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4、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以提高学生预防疾病的自理能力。
5、检查督促校园及各办公室、食堂的卫生,并做好详细记录。
6、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精神,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
7、按计划购进常用药品,并按规定使用、保管好药品,登记造册。
8、不得出现事故,如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学校教学方面安全管理职责
(一)教职工安全工作职责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不管在什么地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隐患,能自己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都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不能袖手旁观。
3、任何教师不经教学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只要在教室里上课的教师就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按照安全预案要求组织指挥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4、使用专用教室上课的教师要对危险线路、插座、可燃气体、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
5、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晚自习值班的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上晚自习学生的管理,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带班领导。
7、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
8、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
9、每日下班前,要切断室内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办公室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室内无人时注意关好门窗。
11、禁止在室内吸烟。
12、会使用灭火器。
(二)体育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对各类教学设施、体育器材做到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并定期维护,消除隐患。
2、在上体育课和组织课外活动时,要带领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学生的活动必须在教师的监护之下进行。
3、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训练计划,备课中要把不安全因素考虑进去,合理组织课堂教学、训练,按规定配备保护措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课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清楚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禁止有严重疾病的学生参加剧烈运动。对生长发育青春期的女生应予以适当的照顾。
5、要严格课堂、训练组织纪律,体育课不准戴帽子、围围巾、衣服内不准装刀、笔、钥匙等防碍安全的杂物,防止运动创伤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6、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或训练运动员时,如有高难度的动作,要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7、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不等、不拖,立刻协同校医送往医院,同时通知班主任、家长及学校有关领导。
8、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三)计算机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对安全使用室内设备负责。
2、计算机工作人员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方法,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救初级火灾。
3、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管好消防器材,做到定点定人,离开前,室内不工作的电器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机房电源开关由值班教师掌管,上课学生不得乱动。下课时管理人员必须对每台机器进行全面检查,全部设备完好才能让学生离开教室。
5、计算机室各房间的钥匙由管理人员持有,不得转借他人,做到专人保管,责任到人。下班前应检查各门是否锁好;持钥匙者对该计算机室的安全负有责任。
6、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制度,校园网络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软件。不得使用互联网下载、传播各种诽谤、侮辱、造谣、色情等不良信息。禁止制作、转录、播放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8、严禁私拉电线,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如发现有漏电、短路、异味等现象,及时报告电工检修。
9、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
10、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11、禁止私自将非本校人员带入室内。
12、有学生上课时,必须开启前后2个疏散通道。
(四)电教室岗位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对安全使用电教设备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爱护室内的电教仪器、设备,为保证音响、音像系统工作的正常运作,对电教系统要定期除尘、驱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每次使用完毕,要对音响音像系统及时检查,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2、定期检查设备线路,对破损、老化线路及时更换,防止线路漏电击伤学生或因电线短路引发电起火;发现异常现象及隐患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随时掌握机房用电负荷,避免因超负荷运转而烧坏机器。
3、每日下班前,室内电器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对各种会议场所,在使用前要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使用后对电器、照明、火灾隐患等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
7、禁止私自将非本校人员带入室内。
8、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9、在使用各种会议场所时,必须开启所有的疏散通道。
(五)实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实验教师购买危险实验药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2、实验教师要加强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的管理,严格按 实验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实验过程中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尤其是危险实验药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以外。
3、实验教师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学生,不流向社会。
4、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学生做实验时要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不经允许不可随意实验。
5上实验课学生做实验,教师不得离开现场。
6、凡危险的药品不要让学生用手拿、用鼻闻。
(六)图书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借阅制度避免书籍的丢失和损坏。
2、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对购入书籍,严格审查把关,严禁不健康的书籍流入校内。
4、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5、书架要安全牢固,与照明灯保持安全距离。
6、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7、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七)文印室岗位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做好文印的保密工作,打印的试卷,做到妥善保管,不外传、不泄密。
2、严禁印刷违印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承接印刷事务,不准利用工作方便印制与学校无关的印刷品。
3、对安全使用室内设备负责,下班后室内电器要切断电源。
4、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十一、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职责
(一)财务室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财会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现金要放入保险柜内。
3、财务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存取款必须二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要用专车。确保取送款的沿途安全。
4、加强支票和财务章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空白支票外出,防止丢失和被盗,对外来支票要认真审查,以防受骗,晚间及节假日支票与财务章要分开存放。
5、财务人员下班后需关窗、锁门、将保险柜钥匙带走,并打乱号码锁。
6、不允许校外人员进入财务室。
7、如发生财务室被盗等情况,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保案。
8、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禁止吸烟。
9、配齐“三铁一器”。
10、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二)会计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令、财会制度,并向教职工宣传有关政策规定。
2、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及标准。掌握学校各项收支情况及数据。
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书写不准或有差错的凭证应予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4、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书写整齐、登帐及时,日清月结。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各种报表,按时报送。
5、定期与财产保管员一起核对固定资产、数字及其它主要设备,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6、与出纳员协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
7、每月或季度向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汇报财务执行情况,并送一份财务报表。
8、会计凭证、帐薄表册、定期装订、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准销毁。
(三)出纳职责
1、根据上级及学校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把关,对任意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提高支出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
2、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书写不规范的票据,应退回填补,更正或重写。
3、负责支票的保管和签发,不得在支票上提前盖章,做到签发支票时才能盖章,并且在支票上填写日期、限额及用途,密码交使用者随时填写,以防丢失,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4、不坐支,不私自挪用现金,未经领导批准的借条不得抵销库存现金,日常代收的各种款项随收随存。
5、负责办理学校全部经费的领发、支付。并负责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支付。做好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员的工资等资金发放工作。
6、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分清资金渠道有计划的领取和支付现金。
7、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取退款规定,管好现金和空白支票,支票与财务章分别保管存放。
8、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保守保险柜密码。
9、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临时性财务工作和非财务工作。
(四)食堂负责人安全卫生管理职责
1、负责落实食堂一切安全措施,主要防范食物中毒和火灾隐患。
2、学校的食堂应证照齐全,食堂人员每年要进行体检,做到人人持证上岗,每年按规定体检一次,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马上调离工作岗位。
3、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强化食堂人员卫生法制观念。督促炊事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提高炊事人员卫生意识。规范操作,防止疾病。
4、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人制度,针对各重点环节落实相应的措施。
5、加大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建,及时修理一些设施、设备,严格功能分区,做到布局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6、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排水沟要畅通、无异味。
7、加强食物监督,经常性地检查食物情况。食堂所用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且手续齐全,索取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备案。严禁购买变坏、污染的食物。保存好有关进货单等台帐资料,以备有关部门调查。
8、 加强餐具、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9、按食品卫生制度,督促炊事人员搞好食品卫生: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10、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经常投放喷洒药物,做到无蚊蝇蟑螂。
11、经常督促全体炊事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12、食堂饭菜生熟分开,在冷藏条件下只准保留24小时,再次食用必须严格加热消毒。
13、饭菜样品需在保险柜内留存24小时备查。
14、严格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买的燃气用具。燃气用品要符合标准,在使用前做好安全检查,软管穿墙使用时需加硬质套管保护软管。
15、凡是用火部位,要制定用火制度,明确责任,确立责任人,配备灭火器,做好防火预案并定期演练。
16、下班前,应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关闭燃气总阀门;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17、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财产保管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购入物品必须造册登记,贵重物品存放处要有防盗门窗。
2、不得带非保管人员进入库房。
3、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要单独存放,有物品登记册。
4、库房不得与办公、休息合用一室。
5、物品码放要距电线、照明灯、电开关保持一定距离。
6、经常检查门窗,保管好钥匙。
7、库房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8、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六)电工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电工对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都要符合电业管理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操作。
3、要做到对用电设施开学前、使用前、使用后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定用电的管理制度,禁止私搭乱接电源电线,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不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5、不得让没有电工技术的人员带电作业。
6、监督校内人员,不私自使用电器。
7、对用电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
8、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七)配电室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配电室的门窗要符合安全防范要求(门向外开),不带其他人员随便进入。
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防范小动物进入。
3、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沉污造成短路。
4、配电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监控校内用电,不超负荷用电。
5、停电清扫检修室,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6、做好防雷设备检修、安装、测试等工作,落实防洪、防漏等措施,检查设备、绝缘和接地装置,防止人身触电。
7、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灭火器。
(八)各楼值班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教学楼值班人员:在晚自习期间要严密监视可疑人员进入教学楼,不能脱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给保安员,下晚自习后检查楼内包括卫生间是否有人,确定无人后锁好每个楼层门,夜间出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积极配合保安员的工作。节假日期间,除老师之外禁止学生进入各楼层。
2、其它楼的值班人员:在老师下班后及时将大门上锁,不能脱岗,出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或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要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安全。不准做与值班人员无关的事情。
(九)学校住宿人员安全职责
1、教职员工宿舍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酒精炉、煤气炉、电褥子等。
2、学校批准的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要求,不得随意留外人住宿。
3、住宿人员的亲朋好友来校,应在晚9:30以前离校。
4、住宿人员外出时应在晚10:00前返回学校。
5、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住宿人员离开宿舍应及时锁门,注意防火、防盗。
7、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8、住宿人员应爱护学校提供的一切住宿设施,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十)锅炉工安全工作职责
1、锅炉工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经常检测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使其灵敏有效。
3、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
4、经常提示打水的师生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5、会使用存放在室内的消防器材。
(十一)专职司机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出现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严重违章纪录。不出现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按时参加区教委安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测试等活动。
4、坚持车辆的一日三检制度,保证每次出车车况良好。
5、不私自出车。
十二、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共同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特与家长制定本协议书。
1、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不闯红灯,横穿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横穿。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不准在道路上倚坐、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3、不准攀爬电杆、树木,严禁跳楼梯、翻越围墙,不往楼下投掷杂物。
4、上下楼道要慢步、靠右,不允许前推后拥。不准在楼道内追逐,嬉戏打闹,更不允许攀越阳台围栏和前后窗。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在校外用餐的学生,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学生离开学校后因用餐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在放学后、节假日,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侵害。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
1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懂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14、要教育学生禁止将数额较多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带入学校。
15、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6、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7、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18、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老师及家长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法律法规处理;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事故,按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学生离校后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以上安全协议,望我校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教师和学生家长要严格按照《安全教育细则》和《安全协议》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督。若出现了安全事故,而相关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了《安全教育细则》和《安全协议》,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学生家长不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责任自负。
校长(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级 班 班主任: 学生(签字)
十三、宿舍安全公约
1、凡经过学校批准住宿的在校学生,须按学校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搬动或调换。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3、上课时间所有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果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宿舍的同学,必须凭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开具《进(宿舍)门证》,请宿舍管理员开门方可进入宿舍(《进门证》交宿舍管理员保管),在办完事务后立即离开宿舍。
4、平时同学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个人的财、物、或其它贵重东西应妥善保管好。晾晒在室外的衣、物,须于当晚收回宿舍。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门窗、电灯。必须做到无人在宿舍时门上锁,灯关闭。
5、宿舍内一律不得点蜡烛,燃蚊香,擦火柴、打火机等有明火的危险品,宿舍内严禁抽烟。
6、爱护宿舍内部电器设备,不得私自安装电灯、电器。
7、注意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勤晒被子、床单,勤剪指甲,保持宿舍地面干燥、卫生、整齐。
8、建立宿舍长负责制,完善就寝前点名制。就寝前宿舍长要负责本宿舍点名工作。发现同宿舍人员不在,应及时向宿管老师汇报。
9、同学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讲文明,相互谦让;如发现同学生病,宿舍成员须及时向班主任报告,以免贻误医疗时间
10、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十四、学校处置突发案件工作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现场的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1、指挥组:
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掌握情况,及时报告。
指挥组地点:突发事件现场。
总指挥:校长
当第一总指挥不能行使指挥任务时的指挥顺序:书记、副校长、安全保卫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科室主任、教学主任、其他主任。
成员:副主任以上干部均为指挥部成员。
2、工作组:
1)警戒处置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保卫处主任
组员:教学处副主任、保卫处干事、保安员
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理,抢救被困人员,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
2)疏散组:组长:政教主任、政教副主任
组员:年级主任、所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上课的教师
职责;在现场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组织疏导学生至安全地带。
3)救护组:组长:教学处主任
组员:校医
职责:进行现场救护,联系救护车,与就近多家医院联系救治。
4)外围控制组:组长:总务处主任、副主任
组员:保安员
职责:负责维护学校大门出入口秩序,保证交通顺畅,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入现场,与总指挥取得联系。
5)信息传递组:组长:教科室主任
组员:此刻在学校且没有上课的教师
职责:到总指挥或疏散组组长所在处,将指挥组的指令传递到指定地点。
(二)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报警并通知总指挥。
总指挥迅速赴现场,根据警情,宣布启动预案,进行指挥。其他成员各就各位。在总指挥没有到现场之前,在校的指挥组其他成员按指挥顺序,临时担任指挥。
各工作组人员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范围进行工作。
(三)学校班级疏散预案
1、疏散路线: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疏散路线疏散(详见学校疏散预案)。
2、组织指挥:当堂任课教师
副指挥:班 长
疏散组组长:各小组组长
3、职责:
指 挥:负责组织学生疏散,提醒并保证学生疏散路上的安全,待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随队尾撤出。还要负责检查、切断教室电源(安全委员提醒并协助教师切断电源)。
副指挥:负责配合任课教师组织同学,带队疏散(其他班委协助)。
组 长:协助任课教师,组织本小组学生疏散。
另:各班后门就坐的学生负责打开后门。
4、处置措施
1)任课教师在得到出现紧急情况的消息后,立即停止教学,按照学校要求,依疏散路线组织学生疏散到指定地点,并清点人数。
2)教师要检查并切断电源。
3)向指挥部报告班级疏散情况。
4)在安全地点要组织、管理好学生,不得让学生随便走动。
十五、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为了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条例》和区教委关于学校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做好防火灭火工作,力争杜绝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二)组织领导
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文成
副组长:吴锡平 施志坚
组 员:许雄伟 陈玉和 林文亮 杜永明
(三)防火工作措施
1、成立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校的议事日程,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礼堂、报告厅、会议室、计算机室、餐厅、图书馆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安全出口处应有明显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电气设备应符合规定。
3、校重点要害部门,尤其是礼堂、报告厅、计算机室、餐厅、图书馆、会计室等处,必须严格防火制度,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成立义务消防组织,不定期地进行教育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4、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教育检查,严禁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教育学生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
5、学校应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6、学校加强对线路的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
7、学校经常检查防火工作情况发现火险隐患,有权责令有关人员立即整改。
(四)灭火工作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火灾,首先要切断电源开关, 并立即指派保安人员向“
l、首先调动学校保卫人员做好火灾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2、各班教师按疏散路线负责本班学生的疏散工作,
3、指派专人在门口迎接消防车,并负责带到现场:积极协助领导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灭火,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保安人员与班主任及时联络,将疏散的学生尽快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发生意外。
5、迅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队做好灭火及其它工作。
(五)灭火后行动方案:
1、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大队做好火灾现场调查取证,查清火灾原因。
2、做好火灾现场的清理工作:
3、吸取事故教训,在全校进行学习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消防器材的补充完善、修复工作。
十六、学生宿舍火灾疏散预案
(一)当遇到火灾时,发生火灾的宿舍的同学首先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在初起火灾阶段将火扑灭。同时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宿舍管理员。
(二)管理员以最快的速度一面派人打开一楼所有的疏散通道,一面打“119” 电话报警,同时打电话报告值班领导。
(三)向“119”报警时,要报告发生火灾单位的详细地址、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四)疏散与逃生。
1、火灾疏散逃生的组织指挥。当学校的领导(无论何级)得到火灾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学生疏散,以在火灾现场的最高级别领导为扑救现场总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无条件地听从指挥。
2、疏散逃生的组织分工。火灾现场的总指挥负责指挥,管理员迅速到各楼层通知宿舍长唤醒尚在熟睡的学生并告知按下达的指令和规定的线路有秩序地撒离,同时命令切断电源。
3、撒离顺序。每楼层从中间分割,东侧宿舍从东侧楼梯撒离,西侧宿舍从西侧楼梯撒离。最先起火的那一层首先撒离,紧接着是先从起火的上层开始,从下层依次到上层方向撒离,然后再从最先起火的下层开始,按从上到下的顺序依次撒离。如果火灾发生在最高层,则按从高层到低层的顺序撒离。火灾点的下一层至第一层是否撒离,由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4、在撒离时,学生要服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相互拥挤,以防互相践踏。
5、当火势过猛,楼道被烟火封锁住的逃生办法:
1)用水浇湿全身,用湿毛巾或衣物罩住头部,用半蹲姿势顺楼梯往下撒离。
2)在无法通过烟火封锁时,可用湿被或床单封住门,呼救等待救援。
3)在既被火封锁,救援人员又未能到位的危急情况下,可将数床床单或被罩接成布条,系住一端沿布条攀沿逃生,切忌擅自往下跳。
十七、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及应急措施
为保证学生和教师在晚间突然停电及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此措施,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一)在学生上晚自习期间突然停电时,全体学生不准走出教室,待值班教师到场后,听从指挥,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当天晚自习值班教师和值班领导遇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到各层教室指挥学生按指定路线有序疏散。为保证学生的绝对安全,教师必须等到学生全部撤离完毕,并对教室进行检查,确定无人后教师才能撤离。否则,当天值班教师和领导对发生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
(二)在发生火灾时要求学生镇静应对,看清着火位置向相反方向撤离疏散,烟雾太大时要用毛巾、手帕或其他代用品浸湿,捂住口、鼻,趴在地面匍匐前进。教师应组织好学生有秩序撤离。确保不发生因拥挤、混乱而造成不必要的事故;为确保学生的绝对安全,教师应待学生全部撤离并确定无人后才能撤离。学校和教师不组织学生参与可能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救火行动。教师在能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积极参与灭火,保护国家财产以减少损失。
(三)发生地震时要求学生立即采取避震措施,利用课桌、课椅保护自己,听
(四)在发生其它突发事件时教师在确保学生的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得到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人员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失。
十八、下楼梯安全措施
1、学生在上操集合、放学以及大型的集体活动时,严禁在楼梯内前推后拥、相互拥挤、追逐打闹、猛跑、并在离开教室前检查好自己的鞋带是否系好,严防楼梯间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学生在上操集合、放学时,要按照楼道内所标示的疏散路线有序行走,不得背道而驰。
3、班主任、班长或安全员要经常提醒学生在上操集合、放学时,注意下楼梯时的安全,并安排干部值勤,维持楼道内的秩序。
4、一旦发生有学生摔倒,和摔倒者邻近的同学必须马上停止前行,并大声向后传递停止前行的信息,迅速将摔倒者扶起。
5、上晚自习时一旦停电,所有上晚自习的学生不要惊慌,不要大声喊叫,在教室内安静等待老师对事故的处理,听从老师的指挥。在礼堂看电影时和在宿舍内停电,同样遵照本条规定。
十九、防盗安全措施
1、年级主任、班主任一定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的教育,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制观念。
2、全体师生必须加强防盗安全意识,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3、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包括上音、体、美、计算机课、实验课、中午放学等时间),必须关窗、锁门。
4、禁止学生携带数额较多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入校园。
5、因学校收取某种费用,所用现金必须随身携带,不得放在教室或宿舍内。
6、必须由专人负责关窗、锁门。
7、对没有能够执行以上规定的学生,所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8、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没有履行以上教育和规定所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班主任负完全责任。
二十、学校安全常识
(一)校园防火安全
校园生活丰富而又浪漫。同学们在美丽的校园里学习知识、健康成长的同时,千万要注意校园防火安全。
1、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等要加强消防管理,制定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切实注意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2、试验课使用的化学药品,有些是易燃的,同学们操作时一定要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千万不要随意自行配置药品和违反操作规程。
3、所有师生员工都要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违规将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品带入图书馆等消防重点区,不得再校内随意燃烧树叶、垃圾等。
4、确属维修和施工等工作需要动火的,要严格按动火制度进行审批,并备有防火措施。
5、用电不当是造成校园火灾的主要原因。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宿舍内,不要乱拉电线、乱接临时插座、乱用电热器具。
6、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有得学生在宿舍内晚上统一断电后,又重新点燃蜡烛看书,还有点蚊香驱蚊、用酒精炉做饭等,这些都是火灾隐患,要严格防范。
同时,学校要有计划地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就要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二)火场自救九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临危不乱。
第二诀:扑灭小火,险而无灾。
第三诀:撤离险地,不贪财物。
第四诀:保持镇静,明辨方向。
第五诀:简易防护,匍匐撤离。
第六诀:选择通道,慎入电梯。
第七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第八诀:避入房内,固守待援。
第九诀:巧示信号,寻求援助。
(三)学生社会活动安全
在学校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对于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开拓视野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参与社会活动的同时要注意安全问题。
1、大型公共活动。参加活动时,首先要对活动情况和活动场所进行了解,对可能产生的纠纷或安全问题要有所预见,尽量不参加秩序混乱的活动。活动中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一旦发生意外,要沉着冷静,准确判断,及时脱身,切不可滞留危险地看热闹。如发现有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的苗头,应立即报警,并按平时所学的逃生知识迅速脱离危险区。
2、社会消费活动。青少年学生在校外聚餐、游乐、购物等社会活动,应到较为熟悉的地方,注意周围的环境秩序,不要只注意是否便宜,更不要涉足黄、赌、毒场所,防备受到诈骗甚至受到威胁。游玩时注意时间,回校不要太晚,聚餐不要酗酒失态。
3、勤工俭学,校外打工,不要相信虚假广告,那些知识含量少、待遇高的说法大多是骗人的。要遵纪守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知识办坏事。进入家庭或店铺打工,应认真考察业主的信誉和道德修养。
4、无论参与何种社会活动,都要注意防火防盗,进出公共场所先要看清逃生路线,以便突然发生灾害性事故时迅速逃生。要注意自己的钱物,不在公共场所显露。
(四)学校楼梯安全
楼梯是教学楼上的公共通道,若不注意就容易发生挤压事故。事故的起因和过程很简单,但造成的伤害却很严重,其惨痛教训应引起重视。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注意。
1、管理,合理安排下课时间。一座教学楼上会有很多的教室,若同学们同时走出教室而涌上楼梯,确实容易产生拥挤。为此,学校不仅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还要认真落实教师和领导轮流值班或专人负责的管理制度,并按楼层或位置的不同,合理安排下课时间,确保能互相避开出入楼梯的高峰。
2、确保楼梯内外的照明良好。在天黑的情况下,若楼梯的电灯损坏,光线不良,部分学生下楼时就会沿台阶摸索着走。此时,若后面的学生再紧跟上来,则势必会形成一定的阻塞。若发生拥挤推搡,前面的同学就会失去平衡。一旦有人摔倒,叠压踩踏的事故就会发生。如
3、同学们一定要自觉维护楼梯安全。虽然楼梯灯光不亮,人员拥挤是产生挤压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是,如果同学们能自觉互相避让,不起哄、不推搡,在前面的同学摔倒的时候能及时扶起来,则完全能够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突然停电、刮风下雨等特殊情况下,一定要记住:为了其他同学,为了自己,千万不要拥挤。
(五)交通安全
行人安全: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更不能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通过有人看守或有信号指示的铁路道口时,一定要遵守铁路道口的通行规定,切不可强行。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须止步观望,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过。
骑车安全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观望,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要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通过陡坡、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4、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单手持物骑车;
5、不要牵引其他车辆,更不要被其他车辆牵引;
6、不准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或曲折竞驶;
7、除带有固定座椅的学龄前儿童外,在市区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8、不闯红灯,停车等信号时不越停车横线;
9、不逆向行驶,不在道路上学骑车。
(六)安全防震
1、地震开始时,如果正在平房内,可“一跑,二钻”,即先选择跑出室外的空地。如果来不及,则可以躲在坚固的床或桌子下面。如果正在楼房内,可以躲进小房间内,即厨房、卫生间和壁橱等室内的有利位置,本着“近水不近火,靠外不靠内”的原则,即不要靠近炉灶、煤气管道和家用电器,以免遭受失火、煤气泄漏、电器短路得直接或间接威胁。应尽量靠近外侧墙,以利于他人救助。
2、要远离窗户,因为地震可能会造成玻璃碎裂。
3、“地震时保持冷静,地震后走到户外”是国际上地震自救的通用基调。跑到户外后,要尽可能的远离楼房、电线杆或任何可能倒塌的高大建筑物。
4、不要躲在地窖、隧道或地下通道内。
5、第一次地震后,随时可能再次震动。在正式解除警报之前,应提高警惕,不要走近不太坚固的楼房及其他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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