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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届教师华英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办公室

各位老师:

教师“华英奖”是为奖励在教育战线一线工作,教书育人实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奖项。2013年第十一届教师华英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请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对照条件,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和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以及常州市区按规定批准成立的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华英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

2.师德、社会公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

3.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实绩突出。

三、申报方式实行多渠道申报:

可以由申报范围内的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教师本人直接自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

凡申报者应按照“翔实、规范”的要求,向“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会”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华英奖”申报表2份;

2.概括反映本人工作情况的总结1份;

3.反映本人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两至三篇(本);

4.本人曾经获得的区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须将上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申报表一份订入册内,一份单列),并在首页开具材料目录。

五、申报程序

1.有申报“华英奖”意愿的教师可到办公室周华主任处领取申报表。

2.参加学校推荐申报的教师,对照文件要求,自行整理材料,将材料目录报办公室周华,学校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将公示推荐名单。

3.学校推荐申报的教师材料,将由学校直接送交“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4.自荐申报的老师可将材料直接送交“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六、申报时间

1、参加学校推荐申报的教师,请在2014年1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材料交学校办公室周华。

2、自荐申报的老师,可在2014年2月10日至2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将材料直接送至华英基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本市延陵西路晋陵中路口润隆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88113108

Email:changzhouhyjj@{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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