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常教人〔201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我校职称申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长:曹慧
副组长:沈亚东、黄芸、黄金松
二、评审委员会
组长:黄金松
成员:石浙苏、周华、李亚男、杨宗奇、李娟、高建伟、陈伟、曹志娟、蔡建玲、华正洲、蒋晓峰、邵达宇、朱月红、邵正强
三、推荐原则
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在推荐名额内根据推荐标准择优推荐。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和德育教育工作,实绩突出,多次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1、根据按岗位设置的要求,推荐申报或初定一级教师名额为:专技岗初级核准岗位数×9%。申报一级教师、初定一级按申报人员比例确定。
推荐申报高级教师名额为:专技岗中级核准岗位数×4%
2、校内兼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申报人员与专任教师申报人员一并计数,受推荐名额限制。
3、推荐人选因自身问题,连续两年没有通过职称晋升,第三年不再连续推荐其申报
五、推荐具体条件
1、推荐人员材料截止时间
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
(1)高级教师:
(2)一级教师: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时间截止到
2、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文件附件
六、推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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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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