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营造积极主动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和深入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外第四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校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在职教师。
2.市“教坛新秀”可相应提高一级参评校级“教学能手”。
二、评选程序
1.教研组推荐。各教研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对照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基本条件,教师个人申报,组内充分酝酿,民主评议推荐,并报学校师发处。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同一学科同课题,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对每堂课的评议打分。
3.笔试。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考核。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和本学科解题能力考核。同一学科采用同一试卷,集中考核。(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的参评教师只参加理论考核,不参加解题能力考核)
4.专项技能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的专业技能考核。
5.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近两年与教育教学效果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6.综合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教育教学效果评价、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标准如下: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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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20%) |
工作量(30%) |
班主任年限 |
教育评价(70%) |
1、班主任方面的荣誉、年度考核等 2、班级工作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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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60%) |
工作量(5%) |
毕业班教学、教学工作量 |
课堂能力考核(50%) |
课堂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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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能力或教学技能(20%) |
教学技能特指音体美信息学科 解题能力指其它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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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评价(25%) |
评优课、公开课、竞赛辅导、教学荣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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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20%) |
课题(50%) |
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参与情况 |
论文(50%) |
论文发表、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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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荣誉(另加5%) |
综合荣誉是指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师德模范、十佳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是指优秀班主任、我最喜爱的班主任、五级梯队称号。 |
民主测评作为综合评议的参考。
7.评选不受名额和学科限制,根据评选条件,全面衡量,不“论资排辈”。重视在学科教学领域里确实拔尖、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有突出业绩的青年教师。
8.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每2年评选1次。
四、推荐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五、评选时间
1.8月10日前以教研组为单位上报参评人员名单;
2.9月初组织教育教学理论和解题能力(音体美信息学科专项技能)考核
3.;9中旬组织课堂能力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具体时间班级和内容将于前一天晚上公布;
4.课堂能力考核、解题能力考核(音体美信息学科专项技能)结束后,各申报老师于9月25日前上交呈报表并制作好呈报材料,装订成册,上交至课程教学处2;
5.9月中下旬底、10月初组织综合评议;
6.10月初完成初评工作,校内公示评选结果;
六、奖励标准
(一)物质奖励 1.凡评选为校“教坛新秀”的教师由学校一次性发放奖金300元; 2.凡评选为校“教学能手”的教师由学校一次性发放奖金500元;
(二)精神鼓励
1.凡评选为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凡评选为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学校在推荐市级及以上教学类、综合类表彰的候选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七、上报材料说明
1. 参评人员应认真填写《申报表》、上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三、四)
2. 各教研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上述材料报学校课程教学处2。
八、管理办法凡被评选为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必须做到:
1. 无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的行为;
2. 每学期开一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等;
3. 每学期教育教学满意度测评达到优良;
4. 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论文。
九、本《通知》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二O一五年七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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