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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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常州外国语学校
1.发布信息部门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中心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校园网内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4.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5.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学校校长室;
6.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各接入班级、教师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7.校园网内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8.学校网络领导小组在收到网络管理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9.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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