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条轨迹,关于时间和空间。从时间上来说,常外毕业后,三年高中,四年大学,五年博士,十二年过去了。从空间上来说,以江苏常州为起点,我去了上海读大学,去了美国伊利诺伊州读博士,现在又因为工作的缘故,和太太搬来了四季如春的加利福尼亚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读博士读坏了脑子,我变得短视而且健忘,脑子里装的只有最近几年经历的种种,而常外在我生活中的存在感已经接近零了。这是很糟糕的,因为这很容易让人觉得年少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毫无关系,而事实上,如果我当初没有接受妈妈大胆的建议,进入第一届常外的教改班(放弃了当时常州最好的初中,和省常中隔街相望的二十四中),我很可能不会拥有现在的幸福生活,虽然天无绝人之路。
小学里的我,很嚣张,因为我们班只有两个同学搞奥数,我是其中之一。全年级五六个班,一起参加华杯赛和小数报的同学也不过五六个人。我华杯赛复赛120分的卷子拿了60分,三等奖,全校第一;小数报复赛二等奖,全校第一。虽然二等奖和三等奖弱爆了,但是对于幼小的我来说,只要可爱的校园里没人拿一等奖,我就是天下第一。当时我的好朋友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将来到社会上要有心理准备,因为像你一样聪明的人会有很多,你可能当不了第一。”我们去了不同的初中,所以我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他:一到常外我就怂了。小升初是我们人生中第一次选拔,一下子把市里面的聪明孩子聚到了常外。由于那是常外第一届教改班,很多家长为了规避风险,依然选择了“二十四中到省中”这样一条传统最优路线,所以当一年后常外声名鹊起,人才密集度就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常外的两个教改班一共八十个名额的选拔机制,更是进一步把最聪明的学生聚到了一起。几乎全年级都参加奥数省赛和希望杯,并且很多人进入了复赛。第一次参加这些比赛,我又是拿了一个二等奖和一个三等奖。与小学里不同,我差点“哭晕在厕所”,因为“在常外随便扔一块砖,就能砸中一个拿过奥数一等奖的”。我很庆幸自己进了常外,在很小的年纪就能意识到:奥数不只搞与不搞的差别,还有搞得好与不好的差别,其它事情也是如此。于是我开始了“努力”。我想如果不是来到了常外,我会以为“努力”只是挤牙膏一样完成每科作业。不,“努力”是当你想拿一等奖的时候,题目变成了你的朋友。我记得我是最早一批做完历届省赛题目的,而且我觉得我一点没吃苦。之后的省赛,我再也没有拿过二等奖。好吧,还是应该把话说明白些,我拿的都是一等奖,而且最后一次是和我们这儿的全能天才在市里并列第一。大学毕业后,这位天才和所有入世的数学天才一样,去了金融领域赚钱。
数学竞赛只是我在常外学习和竞赛生涯的一小部分,甚至是竞赛生涯的一小部分。我和我的朋友们都不是偏科的人,一边想着拿竞赛的一等奖,一边想着考年级第一。竞赛一等奖是拿到了,但是期末考试我最高也只考到班级第二,很多时候还要和班级平均分作斗争。我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提高,因为每科都有同学在前面带着跑。纵然是上文提到的全能天才,在英语上也敌不过那几个实在好到变态的,在我眼里她们简直就是英国人。有一次我在网上用英语和一个常外师妹聊天,聊着聊着她怀疑不是我,因为我的单词和语法她都懂,完全不像是师兄的样子。这太丢人了,我真想告诉她:“我是他弟弟。”就算老师把我吊起来,都不会比来自同学的压力更能触动我的灵魂,而常外最不缺的就是那些总有一科好到变态的同学,让你知道你不是天下第一,是天下第一零零八六。我的这帮同学,有人成了北大智能系第一,有人成了交大物理系一哥,有人进入了明星公司,有人创业风生水起。有一个小我两届的常外师弟,代表交大赢得了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的冠军,现在谷歌的慕尼黑办公室参与很酷炫的项目。还有一个小我三届的常外师妹,在交大毕业之后收到了计算机领域美国并列第一的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麻省理工、斯坦福和卡奈基梅隆)博士生项目的全额奖学金录取,并最终选择了学术圣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攻读密码学。搬到加州之后,我有幸见过她一面,根本听不懂她研究的是什么,而我好歹也是计算机领域美国排第五的大学博士毕业的。师弟师妹的世界我不懂,但是我记得我的同学们的一段段往事:某某经常钻研一些我们不懂的数学定理,某某的床边堆满了文化人看的书,某某在口语课上踊跃地发言,某某的作业永远甩老师的进度好几课,某某经常溜到机房去编程……我庆幸我见证过他们的努力,也目睹过他们的才情。从常外开始,我就知道他们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而我也很幸运,因为和这些又努力又聪明的人在一起,被带得飞了起来。
常外有我的恩师,们。语文老师让我懂得了语文,数学老师让我懂得了数学,而英语老师,让我不再害怕英语。还有物理老师、化学老师、历史老师、生物老师、地理老师、政治老师……他们擅长教书而又乐于教书,身怀绝技而又脚踏实地。虽然我很想在文章中写出他们是谁,公开地致谢,但我忍住了。我希望读者能明白,他们是常外的老师,而每一个常外的老师就是他们。主任给我们上过课,校长给我们上过课,他们每个人都精通自己的本行,每个人讲课都如数家珍。不久之前,常外“毒地”事件上了央视,媒体上有不少讨伐常外校领导的声音,而常外的校长,数学老师曹慧,更是不幸成为了众失之的,从曹老师那条著名的短信“媒体并非真理,我们问心无愧”,足以看出她的无奈。我虽远在大洋彼岸,也不禁为我国媒体的知识水平感到着急。所有常外的教职员工,每天都是要来校上班的,包括校长(据说她的女儿也在常外读初三),抛开职业道德不谈,都不会有人“以身试毒”。我不对事件本身进行猜测,因为我相信权威的调查会还真相于公众,但是常外的老师们,上至曹校长,一定是无辜的。为什么媒体会避重就轻,明枪暗箭地批判问心无愧的曹校长,而不是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等待真相,在成人的世界里活了这么多年,似乎也不难理解。无论新的校址有没有毒,我迫切地希望母校的师生能得到妥善安置,不要自乱阵脚,给躲在黑暗里的人可趁之机。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我给师弟师妹们的建议。学好英语,理由一个务实,一个务虚。务实的理由是,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英语都会是国际上最通用的语言,没有之一。西方人吃饭需要各种刀、各种叉、各种勺,而中国人只需要一双筷子,变化无穷。英语就是西方人的筷子,而中文有些像各种刀、叉、勺,因为英语里千千万万的单词,永远逃不了二十六个字母的组合,而中文的字有千千万万个不同的形状,就算是偏旁部首的数量,都相当可观。这使得计算机键盘都是按照英文字母设计的,而没人会去造一个千千万万个按键的中文键盘。除了数量极少,英文字母的另一个特点是有序,A是第一个,Z是最后一个,这使得字典的快速检索成为可能,而中文字典的快速检索必须依靠拼音字母,其实也就是借了英文字母的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当年在班上英语算是很弱的我,曾经一度希望世界上只有中文的我,因为在大学里学习计算机,而不得不阅读大量的英文教材,访问大量的英文网站,用英语编程,后来我考过了托福,考过了GRE,来美国读书,英语反而成了我的一个强项。不止是我们这些留学生,在国内计算机和金融领域发展的同学,最后的英语水平也都很高,这说明英语在我们的事业发展道路上起的作用是越来越大、不可回避的。中文有中文的优势,我热爱中文、热爱祖国,并且有了孩子的话,我和太太也会坚决让中文成为他(她)的第一语言。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英语的重要性,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打好基础。务虚的理由是,英文让我们更懂中文。只会一种语言的人,语言对于他是一种本能反应,有很多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但是当一个人学了一门外语,在比较之下,就会对“语言”这个概念产生更加客观的理解。没学英语之前,我相信语言能精确地表达思想,但学了英语后我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至少中文里一些常用词在英语里没有对应。比如说中文里用“羊”可以概括山羊、绵羊、羚羊等所有动物,而英文中只能分别用sheep、goat、antelope,而且人家从来不认为它们之间有联系;再比如中文的“同学”,可以对应到的英语只有classmate(同上一门课的伙伴)和alumni(校友),但是它们都只有“同学”一小部分的意思,我看到一个外校的学生,也可以称呼“同学”,英语中就完全没有办法翻译。另外,还有一些中文词,在英语里居然有天衣无缝的对应,比如说“任何”对应“any”,你会发现它们的每一个使用场景都完全一样,这就说明这样一个词大概是所有语言共同的基本元素。英语只是一个例子,在现实的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如果我们不跳出原有的框框,接触新的世界,那我们的认识就不会有提升。比如说,在国内的时候,我总是向往美国的自由民主,总觉得中国的社会制度应该照搬美国的制度,但是在美国生活了五年,我看到了美国社会制度的问题,也就对自由、民主这些普世价值,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不认为中国应该照搬美国,也不认为美国应该照搬中国,社会和社会之间是不一样的,而中国近几年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和科技上取得的成果,也证明了自己的路线是合理的。
说了这么多,希望能有一两处对读者有所帮助。常外对于我的意义,就是让我遇到了恩师,结识了好友,并且懂得了努力的含义。我想和读者说说常外的好,但是因为读博读坏了脑子,感觉写得不怎么样。以上的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因为谁不知道常外是最棒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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