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外国语学校2017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17〕9、10号文件、以及《关于开展2017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我校职称申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长:曹慧
副组长:沈亚东、黄芸、黄金松
二、评审委员会
组长:黄金松
成员:石浙苏、周 华、李亚男、宋玉珍、杨宗奇、欧云、姜庆军、高建伟、张有明、曹志娟、邵达宇、蒋晓峰、张榕、邵正强、秦新华
三、推荐原则
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在推荐名额内根据推荐标准择优推荐。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和德育教育工作,实绩突出,多次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1.根据按岗位设置的要求,推荐申报或初定一级教师名额为:专技岗初级核准岗位数×9%,申报初定一级教师人员比例也应计算在内。
推荐申报高级教师名额为:专技岗中级核准岗位数×5%。
2.校内兼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申报人员与专任教师申报人员一并计数,受推荐名额限制。
五、推荐具体条件
1.推荐人员材料截止时间
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
(1)高级教师:2016年12月31日;
(2)一级教师:2017年6月10日。
2.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文件附件
六、推荐流程
1.4月11日公示文件,解读相关要求;
2.4月11日召开教研组长、拟申报职称评定教师大会;
3.4月14日前拟晋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评审对照审核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课教处;
4.4月17日课教处组织各部门对教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4月20日评审委员会根据择优推荐的原则决定申报人员名单,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推荐上报名单);
6.4月20日网上公示报名者基本条件;
7.4月21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网上公示推荐名单;
8.4月21日上报推荐名单。
常州外国语学校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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