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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外国语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0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后保处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乙醚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成立领导组织:组长:曹慧  副组长:黄芸  黄金松 杨宗奇

              成员:金菊  姜庆军  何飞   陈亮

吴红娟、陈英、徐爱娟   曹辰

我校危险化学品实行学校、课教处、实验室三级管理。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科教处处分管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学校负责化学品采购供应工作,实验室负责教学科研用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 计划与供应 

1.危险化学品的计划、供应、储存,统一由实验室办理,

 2.各年级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提出危险化学品申请计划,由化学实验室统一提交申请单,上报教导主任,最后由学校统一采购。 

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办理,申请与采购人员都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不超量购买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供应管理规定。 

4.中学危险化学品含化学药品、试剂。包括:毒害物品、遇湿燃烧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爆炸物品、易燃液体、腐蚀性物品等八类 

三、管理与使用 

1.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要切实加强有关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分类储存、分类领取、安全使用。 

2.对危险化学品实行集中管理,由实验室负责储存、供应工作,不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要按需限量供应。

5.实验室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清理,随用随取。 

6.严禁将实验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严禁室外存放,必须由学校统一派专人回收处理。 

四、 贮存

1.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毒品柜内。毒品柜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降温、消除静电、环境保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2.不同品种药品应分别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柜内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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