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激励学子富有个性、内涵丰盈、可持续发展,以乐观积极、自信向上的姿态超越自我、追求卓越,学校从学生终身发展角度出发,促进学生实现自己的发展潜能、主动发展、生动活泼地学习成长,特制订《常外学生荣誉评选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奖励优秀,表彰先进,挖掘潜能,引领发展。
本方案的制订包含市级、校级两个层面,评选范围及对象均为常州外国语学校在籍学生,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如下:
一、市级奖励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水平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并在初中阶段至少2次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标兵。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现任班级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部书记或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等职务。在初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
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两年内获此荣誉不再参选。
二、校级奖励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标准对照 全体竞评
1、年级二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该项评选对象为七、八年级学生,三项评估内容赋权累计,取累计加分最高的前20名,评选内容如下:
(1)学业能力评估
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端正的学习态度,优良的学习习惯,在学业上精益求精,成绩优异,根据看一贯、看发展、重潜能的原则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案。
(2)兴趣特长能力评估
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各类学科创新能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学业能力成绩基础上加分。(国家级、省级最高奖项获得者有加分)。
(3)思想品德素养评估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尊敬师长,谦卑好学;知书达理,诚挚守信,每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为优秀。
2、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评估暨荣誉学生
为积极推进常州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向江苏省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和其它高中学校输送合格的创新拔尖后备人才,对初中三年学籍均在常外的应届毕业生采取多元评估模式:
(1)身心和谐发展状态评估:根据常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评估。
(2)学术能力发展状态评估:根据看一贯、看发展、重潜能的原则制订学术能力发展状态评定办法。
(3)兴趣特长能力倾向评估: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各类学科创新能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国家级、省级最高奖项)。
(二)班级竞评 学校表彰
1、年级之星(每学期中评选一次)
班级最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珍惜班级荣誉,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具备优秀的人格和优良的品质,独立、自主、坚强、无私,各个方面都可以发挥榜样带头作用,是同学心目中最优秀的榜样。
2、单项之星(每学期中评选一次)
(1)自主之星
在学习、生活中独立性强,善于科学管理时间、规划时间,在减负背景下能持续开展自主学习,自主学习能做到内容有计划、执行能到位、巩固能及时、安排有针对,学习成绩突出。
(2)自强之星
掌握基本生活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学习任务。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面对困难和挫折,积极乐观、勇敢顽强,在逆境中奋起的事迹突出。
(3)礼仪之星
从思想到行为表现均能尊重老师,尊重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有意见相左时能换位思考,冷静、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友好相处,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公益之星
热爱劳动,勤俭朴素,生活独立,主动为家庭、班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能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公益行动。
(5)文体之星
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并积极参与班级、学校各种文艺活动,在各类活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乐意为集体和同学做实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维护社会公德;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良现象;热爱劳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为优。
学业水平优:学习态度端正,勤奋踏实,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初中年级中考科目(除体育外)学期总分优秀,高中高考科目学期总分优秀,其他科目、第二课堂选修、研究性学习学期成绩优良;
身心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坚持自觉锻炼身体,认真参加早锻炼,上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和课外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在良好以上;个人乐观向上,心态阳光。
4、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积极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法纪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为优;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所在班级各方面工作或团委、学生社团分管工作成绩突出;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单项积极分子(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综合素质测评为良好以上,体育及各学科成绩均应合格以上。其他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学习优秀奖: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踏实,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初中年级中考科目(除体育外)学期总分优异;高中高考科目学期总分优异,其他科目学期成绩在良好以上。
(2)文明礼貌奖:
尊敬师长,见到师长主动打招呼;在校内外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发生矛盾主动谦让。
(3)遵章守纪奖:
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抵制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能主动劝阻。
(4)劳动卫生奖:
注重个人卫生,穿戴朴素,整洁大方;按时就寝,科学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主动自觉打扫卫生,热爱劳动,掌握必备的劳动技能,个人物品摆放有序。
(5)文体先进奖: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为班级争光;并能组织同学们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6、共青团员评优(每学年评选一次)
(1)优秀团员
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和健康的身体,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发挥良好的先进示范作用。
(2)优秀团干部
符合优秀团员条件,担任过正副团支部书记、委员或学校团委委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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