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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生及寄宿生活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学发处

 

寄宿制学生管理制度

1.寄宿制学生应认真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定。

2.住宿学生要按时起床,并整理好各自床铺和个人物品。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自觉、

积极地参加早锻炼。

3.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讲话,不收听广播,不使用应急灯,保持宿舍安静,

不影响他人休息。

4.准时在餐厅用膳,遵守秩序,做到不插队。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将

食堂的饭菜带进宿舍。

5.生活节俭,不乱花钱,少吃或不吃零食,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扑克牌,

不赌博,不打架骂人,尊重管理员。

6.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

7.爱护公物,不用脚踢门,不讲不文明的话,不做不文明的事。

8.星期日晚上按时到校上晚自习,在校时间不随便离校,未经同意不留宿在校外。

9.人为损坏公物(如水龙头、床、门等)照价赔偿,人为导致室内管道堵

塞,疏通费由个人承担。若相互包庇导致学校无法查明责任者,则费用由室内住宿学生平均承担。

10.学生违反有关寄宿生规定要求(如不出早操、宿舍卫生差、星期天不能到校上晚自习等)学校将给予严肃批评,对屡教不改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留宿察看,直至取消寄宿学校资格等处理。

 

宿舍生活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一)、宿舍安全制度

1.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明令管制的刀具等物品带人宿舍。

2.不得在寝室内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3.不得私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

使用电风扇等。严禁私自打开配电箱。

4.不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如因学习需要临时所带的贵重物品平时应交生

活老师代为保管。

5.离开寝室时关闭门、窗,关锁橱门,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二)、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因工作需要进入学生宿舍,必须在生活管理部门登记。由经安排人员陪同后,在学生不在宿舍时段进入宿舍工作。

2.寄宿学生在宿舍关闭期间,必须有班主任或医务室批条,经生活管理部门同意方可进入宿舍。

3.寄宿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宿舍。

4.学生在校期间,除每周学校统一安排的接送学生时间,其他时间家长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学生宿舍,须有班主任证明或陪同,经生活管理部门同意后才能进入学生宿舍。

5.寄宿学生不得无故不在校住宿。因事因病需要回家住宿的学生应由家长

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在生活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回家住宿。

6.宿舍区内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做卫生工作或晾晒衣物时要注意

安全,严禁跨越阳台。

7.寄宿学生均有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的义务,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生

活老师,并保护好现场。

8.宿舍管理人员应保持宿舍安全通道畅通,熟悉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的措

施,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寄宿学生的请假制度和管理

1.寄宿制学生不在校住宿,需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在

校住宿作违纪处理。

2.学生请假必须书面请假,家长和班主任应在请假条上签字,在家长签字

不方便的情况下,班主任必须联系家长,经家长确认后方可签字同意。

3.请假条要求在事前交生活老师或生活管理处。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递

交时,班主任应在当日熄灯前用电话通知生活管理值班人员。

4.违反请假制度的学生将根据情节对学生本人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寄宿资格,直至纪律处分;对学生所在班级将作常规管理扣分。由于违反请假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短期请假(含保留床位)的学生,一律凭生活管理处书面通知为准。各

宿舍楼管理员应掌握本宿舍学生登记住宿情况,有变化时必须在换班时交接清楚并作好记录。登记住宿学生的名单有变动时,以生活管理办公室书面通知为准,各宿舍楼值班老师签收后应将通知单作楼层台帐保存。

二、学生宿舍常规管理要求

(一)、寄宿学生守则

1.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

2.自觉遵循道德规范,举止文明,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3.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身,积极参加早锻炼。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4.保持宿舍内务整洁,不向楼下丢弃垃圾杂物;不在宿舍楼内追逐嬉戏,维护宿舍环境安静;严禁跨越阳台等危险举动。

5.准时在食堂用膳,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不将食堂的饭菜、餐具带进宿舍。

6.自觉维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物。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制止,损坏公物的视情节给予赔偿处理或纪律处分。

7.上课期间不得回宿舍,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回宿舍应有学校卫生室或班主任证明。

8.星期日晚上按时到校自习,在校期间离校外出必须有班主任同意的请假条;非节假日不在校住宿,必须有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才能在校外留宿。

9.同学间互相关心、爱护,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劳动。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声誉。

10.违反寄宿生守则,学校将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不改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责令退宿处理,对严重违反寄宿生守则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宿舍纪律要求

1.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早晨按时起身、出操,晚上按时就寝。熄灯前10分钟必须回宿舍。

2.上课期间不得回宿舍,因病或其他原因回宿舍应有学校卫生室或班主任证明。不得随便进入其他宿舍。

3.寄宿生因故不在校住宿应经班主任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生活管理处请假。

4.保持宿舍安静,不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不追逐嬉戏;不在宿舍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篮、排、足球不得带进宿舍。

5.不得擅自使用台灯,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等电热用品和使用充电器

充电。

6.节约水电,不开无人灯、无人风扇。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擅自搬动、拆卸宿舍设施。宿舍内公物损坏应及时向生活老师反映。

7.严禁跨越阳台和擅自动用空调机开关和配电箱。

8.举止文明,不讲粗言俗语,不谈论不健康和低级趣味的话题。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和扔垃圾。

(三)、宿舍内务要求

1.被子叠好放在床头、枕头放在被子上,床上不得堆放衣物等,保持铺面整洁。蚊帐打结高悬于床上方,不要低垂在床面上。

2.桌面上不放置任何物品。书籍、零星物品等放在书架上并保持整齐;茶缸、口杯、牙具等放在书架一侧。毛巾应整齐挂于毛巾架上,毛巾下端保持同一水平线上。

3.小方凳放在桌下有抽屉和矮柜的一侧;洗脸盆、洗脚盆叠好后放在桌子下面的小方凳后面,不要放入卫生间或盥洗室;热水瓶放在高衣柜一侧的桌下。

4.房间过道地砖上每人限放一双鞋(外穿鞋或拖鞋),其他鞋子应放在底层抽屉里或整齐排放在阳台上。

5.抽屉和衣柜内的个人物品应有条理、分类存放。衣物类物品应悬挂或叠放整齐,抽屉内不要放过重的物品,以免损坏或影响开启。

6.宿舍墙面和组合床板面上不得粘贴挂钩、图片、装饰物等。

7.保持宿舍内地面干净,地板上不得有积水;保持阳台地面和空调室外机清洁。

8.保持盥洗室、卫生间地面和墙面清洁,卫生用具摆放有序;保持洗脸池、

镜面、座便器干净。

9.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脚,勤洗勤换衣服、鞋袜。

(四)、宿舍公共设施管理要求

1.宿舍公共设施实行定人定设施管理制度。

2.管理人员定期对所分管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                 

3.设施设备的人为损坏,由损害人按有关规定赔偿。不能确定损害人的情况下,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损坏公物,视情节由生活管理办公室给出意见给予批评教育或赔偿处理。赔偿按学校后勤保障处有关办法处理。

(五)、宿舍保洁、卫生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的保洁工作。

2.保持宿舍公共部位整洁,门窗、楼梯扶手、墙面瓷砖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 。

3.保持宿舍空气清洁,每天开窗通风,定期进行宿舍消毒。

4.宿舍出现病员应及时反映或与学校卫生室联系,有传染病例时应采取隔离和突击消毒措施,并按传染病管理的相关规定由学校上报卫生防疫部门。                                                                                                                                                                                                                                  

(六)、文明宿舍评比

1.在宿舍每周常规评比基础上自学期的第四周起进行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文明宿舍 ”评比结果与班级常规管理评比挂钩。

2.文明宿舍”的条件

1)、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学校寄宿生守则及有关宿舍管理的规定。

2)、宿舍成员团结互助,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3)、连续三周在宿舍常规管理评比中,纪律、内务、卫生三项制度均获良好以上等第。

3、“文明宿舍”称号的取得与取消

“文明宿舍”称号由宿舍成员集体提出申请,楼层管理员根据评比条件细则提出初审意见,经生活管理办公室复查同意后给予“文明宿舍”标志。对已取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对照评比条件不能保持荣誉称号的宿舍,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进的由楼层管理员提出,经生活管理办公室进行查核后,可取消其称号。取消“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在改进后要恢复其称号需再次申请。

三、宿舍管理人员职责

(一)、宿舍管理值班职责

1.配合学校进行用餐秩序,就寝、熄灯纪律情况的检查。

2.做好晚上寄宿学生就寝人数的清点和核实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汇报。

3.检查生活指导老师出勤、工作情况。协调、处理生活老师反映的问题,帮助生活老师做好相关学生工作。

4.做好家长来电来访登记工作,认真接待来电来访。

5.妥善处理岗位工作与值班工作的关系,自觉遵守值班时间、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观念。

(二)、生活老师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寄宿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宿舍楼内部的安全、卫生和宿舍楼周边的保洁工作。

3.生活上热情关心学生、安全上严格要求学生、内务上服务指导学生。

4.学生在宿舍期间,认真巡视,做好对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熄灯后清点住宿学生人数,及时反映缺席情况。

5.发现突发情况及时向学校生活管理部门反映,协助学校做好处理工作。

6.以师德要求规范自身言行,在管理中坚持正面教育原则,不体罚学生。

保持值班室整洁,给学生良好示范。

7.不接受家长馈赠和提供有偿服务。对生活自理能力较差的学生,主动给予指导提供帮助。

8.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报修。节约用水、用电。

9.做好每天值班台帐和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期间遇特殊情况需离岗时应事前请假。

10.常规工作外,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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