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18〕23、24号文件、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我校职称申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曹慧
副组长:沈亚东、黄芸、黄金松
二、评审委员会
组长:黄金松
成员:周 华、李亚男、宋玉珍、欧云、金菊、姜庆军、高建伟、张有明、曹志娟、张义勇、杨天一、邵达宇、蒋晓峰、孙建军、杨敬伟、张榕、邵正强、常芸、秦新华
三、推荐原则
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在推荐名额内根据推荐标准择优推荐。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和德育教育工作,实绩突出,多次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1. 根据常教人【2018】23号文件精神,按未实行岗位设置的学校,推荐名额的算为:专任教师数*推荐系数
具体为:
①推荐申报高级的教师人数不大于专任教师数×2%;
②推荐申报和初定一级教师人数不大于专任教师数×4%。
2.校内兼任管理工作的“双肩挑”申报人员与专任教师申报人员一并计数,受推荐名额限制。
3.为了贯彻螺丝是《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精神,我是一体化办学教育集团核心学校推荐名额可按以上方式测算名额的基础上,在增加5%推荐名额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4.我校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名额为6人,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名额为11人。
五、推荐具体条件
1.推荐人员材料截止时间
有效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
(1)高级教师:2017年12月31日;
(2)一级教师:2018年9月30日。
2.多年参加职评、未通过教师,按年在个人综合评分中逐年扣分。每年扣除3分。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文件附件
六、推荐流程
1.6月22日召开教研组长暨评审委员会会议,解读相关文件;
2.6月22日公示文件,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细化标准附件1、2,校推荐教师申报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量化评分表附件3、4;
3.6月25日拟申报教师动员会,解读职称评审工作意见;
4.6月27日课教处实际拟参评职称教师摸排;
5.7月2日评审委员会根据择优推荐的原则决定申报人员名单,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推荐上报名单);
6.7月3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网上公示推荐名单网上公示;
7.7月4日上报推荐名单。
常州外国语学校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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