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外 国 语 学 校
关于评选第八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 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践行《构建更具特色和智慧的高品质学校(2019-2021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学科专业素养,提高中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营造积极主动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和深入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外国语学校第七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曹慧
副组长:黄金松、黄 芸、杨宗奇、宋玉珍
领导小组成员:欧云、金菊、李娟、谢敏英、解华志、朱田、吴辰怡、姜庆军、各教研组长
二、评选对象
1.常外在编、在职、在岗教师,且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且对同行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
3.市“教坛新秀”可相应提高一级参评校级“教学能手”;
4.市“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教师,不在校“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选范围。
三、评选流程
1.动员发动
召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会议,传达评选目的、要求及相关时间安排。各教研组需以组为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对照评选基本条件推选。
2.自主报名
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3.教研组审核
教研组对自主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评选呈报表中给出审核意见。基本评选条件不符的教师一律不得报送,以教研组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填写好附件7,并报送课教处。
4.课教处审核
课教处将对上报教师名单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报送评审领导小组。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教师,采用同学科同题异构、外聘评委评审的形式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参加过辖市区(局属)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优课、信息化教学能手比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者或具有市教科院颁发的精品课证书的,可免于教坛新秀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参加过辖市区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优课、信息化教学能手比赛)并获得一等奖以上者或具有三年内市教科院颁发的精品课证书的,可免于教学能手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6.综合评审
通过教学能力考核的老师,对照基本条件、参考材料目录(附件3、4)准备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教务员冯立忱老师处,领导小组将组织综合评审。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各教研组长将“常州外国语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7),“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呈报表”(附件5、6)于4月1日前电子稿、签字后的打印稿同时报送教务员冯立忱老师处。
2.5月31日-6月4日课教处将组织所有参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3.6月11日前通过课堂考核教师,对照基本条件、参考材料目录(附件3、4)准备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教务员冯立忱老师处。
五、表彰奖励
(一)物质奖励
教坛新秀:年度考核合格,享受一次性500元教科研津贴,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教学能手:年度考核合格,享受一次性1000元教科研津贴,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二)精神鼓励
1.凡评选为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凡评选为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在推荐市级及以上教学类、综合类表彰、职称评审的候选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奖励的中止
凡评选为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若违反本《通知》第六条管理办法中任一条的规定,即中止物质奖励和相应的精神鼓励。
六、管理办法
凡被评选为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必须做到:
1.为人师表、风清气正,杜绝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的行为;
2.每学年开一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或讲座;
3.每学期教育教学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
4.每学年至少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教科院学科年会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七、本《通知》解释权归常州外国语学校校长室。
常州外国语学校
课程与教学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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