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有四项已经获得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2021年度)课题立项。现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备案工作已经开始,经校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9月组织开展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2023年度)课题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课题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规划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以《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为主要方向和选题参考,同时依据《常州外国语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实行“备案制”、“滚动制”管理。
二、校“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研究期限为:2023年6月-2023年9月。
三、至2023年6月30日前,仍承担各级各类课题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不具备此次课题申报资格。原则上一人只参与一项课题的研究。
四、申报人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选题方向提出研究目标明晰且具体的课题,在进行课题的论证和设计的过程中要填写《常州外国语学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所在教研组,并汇总至课教处。
五、各教研组要将各自的校级课题《申报评审书》在2023年8月27日前报课教处对校级课题进行审核、遴选,并确定常州市级备案课题名单。
六、所有课题必须尽快确立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10月1日前外聘专家进行开题论证,并填写《常州外国语学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详见附件4),并同步将《市级开题论证书》、市级开题报告上传常州市课题管理网站,作为中期评估的重要依据。(具体市级课题管理参见)
七、本次校2023年度课题,一律采用市网申报,学校管理的形式进行管理,并参照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5)进行管理,附件2中市级管理相冲突的部分,按照市级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
八、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应在常州市课题管理网站上及时录入各项过程性研究材料和阶段性成果。
九、课题开展研究一年半后,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外国语学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中期评估表》(详见附件6)。接受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校共同组织的中期评估。中期评估后,选拔课题成为常州市十四五规划第二批立项课题。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常州外国语学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7),经所在单位审批,报辖市、区教研(科)室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十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规划领导小组将撤消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
(5)违反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况。
被撤消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十五、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外国语学校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书》(详见附件8),接受课教处组织的成果鉴定。烦在市级或以上同课题获得立项且结题的,校级课题不再组织结题,将直接认定结题。
常州外国语学校课题领导小组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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